彭水自治縣2016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286名(其中衛生事業單位114名,教育事業單位163名,其它事業單位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6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一覽表》);
5.招聘人員必須在彭水縣服務5周年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于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與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局簽訂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者;本縣醫療衛生計生單位未滿首聘服務期辭職的原編制內人員;2015年第四季度經公開招聘程序已確定為我縣衛生計生和教育事業單位擬聘用對象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其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老校區)圖書館一樓(重慶市渝中區醫學院路1號)
2.教育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重慶南開中學(沙坪壩校區);
3.其他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重慶南開中學(沙坪壩校區);
(二)報名方式及手續: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見附件,A4紙打。、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時交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并按規定繳納考試考務費。如需委托他人報名的,在出具上述證件、材料的同時,還應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四)筆試地點及《準考證》領取:考生憑身份證或繳費收據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2:30至5:30在報名地點領取?荚嚂r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年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均為簡章發布前一日。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1.報考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技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含《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和《學科專業知識》;非衛生專技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2.報考教育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含《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和《學科專業知識》;職員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3.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管理基礎知識》兩科;專技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基礎知識)兩科。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衛生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均采用市人力社保局發行的考試大綱;專業知識指報考專業所需的專業知識。
(二)面試。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成績雖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面試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脊賹忌嬖嚦煽冊u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衛生事業單位:面試采取專業知識測試(含實際操作)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教育事業單位:教師崗位采用講課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
其他事業單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1.衛生專技崗考試考核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30%+專業知識×30%+面試成績×40%
2.衛生其他專技崗考試考核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30%+專業知識×30%+面試成績×40%
3.教育事業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管理基礎知識》)成績×30%+面試成績×40%
4.其他事業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管理基礎知識》)×30%+面試成績×40%
以上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由彭水縣人力社保局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荚嚳己丝偝煽兂霈F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專業科目、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筆試。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疾煲院蟓h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有關事宜,在彭水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網址: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彭水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執業)資格、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不按規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他
1.報考衛生計生事業單位的,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彭水自治縣衛計委,聯系電話:023—78449546;
2、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彭水自治縣教委,聯系電話:023—78446010
3、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請咨詢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23—78496838。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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