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委黨校 廣州行政學院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公告
中共廣州市委黨校(廣州行政學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局級。根據我校(院)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精神,2016年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4名。
一、擬招聘的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詳見附件。
(二)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符合以上附件中資格條件及《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
1、限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并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計算至報名起始日)。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可現場報名或通過郵寄相關材料方式報名。
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99號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
郵編:510070
報名時間: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29日(現場報名限工作日;郵寄報名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
(二)報名需要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材料:
個人簡歷(貼近期免冠一寸相片1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業績成果材料。郵寄報名者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
應聘人員填報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崗位人數與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不含1:3),取消本職位招聘。
三、考試
(一)碩士職位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
(1)準考證發放:現場報名者,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審核合格者現場發放準考證;郵寄報名者,資格初審通過后,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本人參加筆試,考生于筆試前一天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報名點進行核對,審核通過者發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主要為與招聘崗位匹配的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3)筆試方式: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0%。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可自行登錄查詢。
2、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的確定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名單。面試人數如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
由9名專家組成考評小組(含外請專家3名),負責面試評分工作。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70%,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成績當場公布。
(二)博士職位
要求博士學位的崗位不安排筆試,應聘者經審核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1、參加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崗位要求、應聘人員業績成果等因素,由我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行審核,按不低于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
2、面試
由9名專家組成考評小組(含外請專家3名),負責面試評分工作。面試方式為試講和面談,同時進行,結束后由考評小組根據試講和面談情況綜合評分。分數采用百分制,各考官評分的平均分即為最終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成績當場公布。
四、體檢
按最終成績排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統一到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職位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
五、考察
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要求,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經考察合格的,列為擬錄用對象。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面試結束30個工作日內對擬錄用人員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通過公開招聘錄用的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補貼,按規定辦理醫療、社會保險等手續。未評聘專業技術資格的擬錄用人員,博士暫定為專業技術10級崗,碩士暫定為專業技術11級崗。
八、其他
(一)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二)咨詢電話:020-37665030
(三)紀檢監察部門聯系電話:020-37665029
中共廣州市委黨校
廣州行政學院
2016年3月3日
附件:
1、中共廣州市委黨校廣州行政學院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