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完善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長效體制,根據濰坊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做好政府購買社區管理等公益性崗位幫扶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濰人社〔2013〕109號)文件精神,本著“群眾第一、基層第一、弱勢群體第一”的工作理念,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募一批困難高校畢業生充實社區管理公益性崗位。現就有關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著公開、公平、自愿原則,優先安置困難高校畢業生。
二、招募崗位設置
本次公益性崗位招募設置社區管理崗位,全縣計劃招募47人,服務內容包括人社、民政、殘聯等部門的社區管理工作,專職負責在社區承辦社會保險、就業服務、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新農合、低保、社會救助等相關事務。
三、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對象
1、持有《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特困家庭優待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零就業家庭畢業生證明的畢業生;
2、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后滿一年未實現就業的畢業生(具體查看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網上簽約情況、就業報到證派遣情況或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情況);
3、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
(二)招募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品貌端正,身體健康;
3、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能勝任崗位要求;
4、有昌樂戶籍,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國家正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上學期間受相關處分未解除或因處分不能在規定學制內獲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募辦法及程序
1、對持有《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特困家庭優待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零就業家庭畢業生證明的畢業生進行第一輪次優先招募;
2、對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后滿一年未實現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行第二輪優先招募;
3、若第一輪次或第二輪次報名人數超過崗位需求數,可按優先順序組織筆試進行選拔。若第一輪、第二輪招募人數仍達不到需求人數,離校未就業應屆畢業生可參加第三輪招募,第三輪招募須通過筆試進行選拔。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4、報考畢業生通過考核、體檢后可簽訂協議組織培訓上崗。
5、請符合招募條件的畢業生于2013年10月23日—10月30日,持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和困難高校畢業生相關證明(原件及上述證件復印件一份)、《濰坊市購買社區管理等公益性崗位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1寸近期彩照3張,到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孤山街203號,一樓東廳高校畢業生窗口)現場報名。
五、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日常管理。縣人社部門負責與相關街道(鄉鎮)、正式招募人員統一簽訂“公益性崗位”三方協議書,每年一簽,最長不超過三年,協議期滿后自主擇業。協議期間,如落實其他工作單位,可提出申請,經縣人社局批準可解除協議,并報市人社局、財政局備案。
2、崗位工資每人每月1850元。按規定統一為招募人員繳納企業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5項社會保險費,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從崗位工資中扣除。
附件:濰坊市購買社區管理等公益性崗位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rar
咨詢電話:0536—6230312 6232946
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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