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工作需要,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所屬9個事業單位(單位簡介見附件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1日8︰00時至4月13日17︰00時。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按要求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件標題為:考生姓名+崗位代碼+所報專業。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2。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dhrss.gov.cn)或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網站(http://www.gdhgy.org.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所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審計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地質、工程類專業發送面試通知,非地質、工程類專業發送筆試準考證)。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或面試通知,并貼上本人彩色證件照(報名時的同一張照片),連同個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按照要求準時參加考試。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帶“★”的招聘崗位需進行筆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地址。
筆試內容:公共科目,主要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知識能力。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資格復審:面試前應聘人員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復審合格方可進入面試,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和復印件):
(1)面試通知。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崗位要求相關的任職資格或執業資格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如為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的相關證明材料。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招聘人數的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地質、工程類專業技術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該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和醫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其辦理相關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工作經歷:有關工作經歷計算截止至2016年3
月31日。
(二)適應長期野外工作:我局屬事業單位主要以地質找礦、地質勘查、測繪工程、放射性環境監測等為主業,同時從事工程勘察、地災防治、路橋施工、地質技術服務、環境評價等業務。所有崗位人員都要服從組織工作安排,適應長期野外工作。
(三)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由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調劑。
如需遞補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如需調劑的,在出現崗位空缺且無人員遞補的情況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報考其它崗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擇優調劑。
十一、聯系方式
(一)招聘咨詢電話:020-36836104、36821206
(二)監督投訴電話:020-36836090
附件2-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