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農業廳擬組織部分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浙江省農業廳所屬8家事業單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其中除省種子管理總站系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其他7家均系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除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推廣總站為副縣處級外,其他單位均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
本次公開招聘10個崗位共10人。招聘單位、崗位和招聘條件具體情況詳見《浙江省農業廳部分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凡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政策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人員,均可應聘。
招聘條件有關內容按如下標準認定:
(一)學歷、學位。應聘人員一般應于資格復審前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二)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三)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基層工作經歷指在各類企業及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就讀研究生前后的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但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二、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組織報名。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報名無效。
2. 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5倍,否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6年5月14日(全天),杭州市內。
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8家單位均使用B類卷。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2015年5月26日前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各崗位按照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查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評價應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結果和入圍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工作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體檢、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三、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農業信息網(http://www.zjagri.gov.cn,政務信息/文件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包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考試結果等)在浙江農業信息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農業廳:0571-86757790(廳機關紀委);0571-86757659、86757652(人事處)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省農業廳人事處咨詢。
聯系電話:0571-86757659、86757652
傳真:0571-86757657
浙江省農業廳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