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將莆田市醫學科學研究所2016年度研究生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業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莆田市醫學科學研究所單位性質為財政核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核撥是指工資、福利由財政負擔。
其他條件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熱情,吃苦耐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出生日期是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
3、具有較好的文字基礎和綜合能力;
4、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上有規定不得招聘錄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提供:莆田市市直醫療衛生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照片)、身份證及所有相關證書的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寄(送)至莆田市醫學科學研究所;
聯系電話:0594-2292863;電子郵箱:595876133@qq.com
報名時間:自發布之日至2016年6月4日止。
五、招聘程序
采取面試和綜合素質考核評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2、復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身份證、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生可暫不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組織人員進行面試,面試考核以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相關知識為主要內容。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將提前一周在莆田市衛計委網站公布)
六、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實行(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醫院?忌鷮w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允許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若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體檢缺席造成職位空缺的,按合格線上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遞補
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報送市人社局在相關網站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市人社局予以核準,并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合格線上考生面試成績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其他事項
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綜合應聘人員的面試考核情況,按照有關程序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協議書,按照有關程序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監督投訴電話:
人事科:0594-6735386;
監察室:0594-6796809;
莆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