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是我國首個以海洋經濟為主題的國家戰略層面新區,地處我國東部黃金海岸線與長江黃金水道的交匯處,是國家發展海洋經濟的主陣地。“十三五”期間,舟山作為推進國家級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江海聯運服務中心三大國家戰略的疊加區,將重點推進綠色石化基地、航空產業園、中澳現代產業園、觀音文化產業園等重大平臺,努力建設成為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的先導區、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和長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
人才是新區建設的第一資源。為加快引進儲備一批新區緊缺專業人才,更好地服務保障國家戰略實施,決定面向部分高校開展現場人才招聘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儲備中心”)是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對人才引進體制機制的一種探索和創新,旨在通過高效靈活的引才機制和薪酬機制,圍繞群島新區建設的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面向國內外引進和儲備一批新區建設所需的緊缺專業人才。
二、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www.zsdj.gov.cn)。
其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www.zsdj.gov.cn)為全程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計劃及對象
本次擬招聘15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人才。
四、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到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
2、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且本科階段畢業于“211”工程大學(博士不受此限制)。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3、年齡要求為1981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4、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五、專業需求及推介高校
專業需求:招聘人才主要著眼于新區發展的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大平臺建設需要,所需專業主要為化工工業園區管理、石油化工、環境工程、金融學、國際貿易、經濟學等專業領域。
根據工作安排赴國內部分高校現場招聘,結合高校特色推出不同專業需求崗位,時間初定于5月份,具體推介高校、時間及招聘計劃將另行在網上通知。
六、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簽訂意向協議、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方式
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本科和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還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赴部分高校現場招聘人才報名表》(見附件)及一寸彩照2張。應聘考生也可攜帶能反映個人能力和業績的相關資料,如論文、課題、獲獎證書、職稱證書等。
(1)郵件預報名:應聘考生填寫《2016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赴部分高校現場招聘人才報名表》》(需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上述報名所需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zsrencai@126.com。本次招聘預報名受理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現場報名前一日(時間另行通知)。
(2)現場報名:新區人才儲備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到部分高校進行現場推介,并組織現場報名。通過郵件預報名且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未通過郵件預報名的考生,也可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現場報名時間、地點另行在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www.zsdj.gov.cn)上通知。
本次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凡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2、考試形式
本次招聘不安排筆試,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是測評應聘者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及適應崗位的能力。本次招聘將根據選聘計劃擇優確定錄取對象,如確無合適人選可核減招聘計劃數。
3、簽訂意向協議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簽約對象。在雙方意愿前提下,簽訂《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赴部分高校現場招聘緊缺專業人才簽約意向協議》。如簽約對象放棄的,該職位不再遞補。
4、體檢、考察
適時組織體檢、考察,體檢和考察參照公務員相關標準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并不再遞補。
5、公示、簽訂合同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人才儲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作為試用考核人選,期限為一年。試用考核人選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區人才儲備中心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作放棄。
6、使用管理
試用考核人選,由新區人才儲備中心根據個人專業特長安排至新區重點項目、重點領域、重大平臺或綜合性重點部門工作。
7、考核及正式聘用
一年試用考核期滿安排考核,考核稱職人員,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經雙向選擇,或納入用人單位正式編制,簽訂聘用合同,人員身份根據用人單位機構性質確定;或繼續保留在新區人才儲備中心管理。對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組織安排、違反聘用管理規定的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七、相關政策
1、試用考核期內,碩士年薪12萬元(含五險一金)、博士13萬元(含五險一金)。正式入編后按照體制內相關待遇標準執行。
2、試用考核期內,在舟山本島無住房的人員,可統一安排到市人才公共租賃房,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試用考核期滿,根據《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辦法》(舟委發[2014]42號)享受相應的人才住房保障待遇。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83308。監督電話:0580-2290731。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