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商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院簡介
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是經教育部備案、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重慶市商業委員會。學校近60年的辦學歷史積淀了深厚的商務文化底蘊,為重慶乃至西部的商貿、金融、餐飲、IT等行業培養了一大批實用技能型人才,是重慶市獨具特色的商貿類高職院校。學校位于巍巍的歌樂山和連綿的縉云山之間的大學城中路81號,占地600余畝,背倚縉云神秀,遠眺歌樂美景,三岔河貫穿而過,依山傍水,林木蔥籠,毗鄰重慶師范大學、重慶醫科大學、后勤工程學院,鄰接渝蓉高速陳家橋出口,交通十分便捷。校園溫馨和諧、書香浸潤,傳統與現代交融,是聞名遐邇的教書育人理想場所。
學校現有會計金融類、餐飲旅游類、商貿管理類、出版印刷類等四大專業群,共計29個專業。為重慶經濟與社會發展提供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等領域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專門人才。目前,學校正牢固把握發展機遇,大力加強內涵建設,力爭兩年內學校達到市級骨干高職院校標準,五年內學校達到示范高職院校標準,十年內把學校建設成應用型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
三、招聘計劃
2016年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7名,詳見附件1《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及對象
1.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學信網”認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有工作單位的,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忠誠高等職業教育,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
(三)具備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身心條件;
(四)須符合申報高校教師資格的條件;
(五)年齡要求:本科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教授、省部級及以上“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具有特殊專長的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后可適當放寬年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六)自愿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服務6年以上;
(七)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招聘方式和程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學校采取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等考核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發送至指定郵箱進行網上報名(電子郵件請以“姓名+專業+應聘崗位名稱”命名)。
根據報名情況,由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考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6月10日。
聯系電話:023-61691068(辦)
聯系人:陶老師
報名郵箱:cqswxygcczp@126.com
(二)資格復審
組織人事處根據網上報名情況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者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確認。
初審合格者需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承諾書1份;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張。
資格復審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進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
(1)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學術答辯、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水平、學術科研能力和適崗能力等。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的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暫行辦法》的規定,考察工作由市商委組織人事處會同學校組織人事處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學習工作情況、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崗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校審定擬聘用方案報上級部門,并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協議或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1個月之內。1個月后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相關待遇按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高層次人才享受人才引進政策。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八、有關事項
(一)應聘者提供的條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相關要求,所造成所有后果由本人負責。
(二)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通過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并已簽訂三方協議對象,參加面試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重慶商務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rar
附件2、3.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