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成立于1962年,1995年加掛株洲市蔬菜研究所,是負責全市農業科學研究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歸口市農業委員會領導和管理。主要的研究方向和任務是:從事水稻、蔬菜、旱作果茶、園藝花卉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承擔農作物新品種的原原種、原種、親本種子、優質種苗的繁育,開展公益性農業知識培訓與農業科技服務。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公開招聘崗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人才引進崗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界定以本人二代身份證為準;
(四)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全日制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五)熱愛農業科研事業,能吃苦耐勞,愿長期在基層農業科研崗位工作。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社會保障網和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網(網址www.zzsnks.com)向社會公開發布。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6年6月12至6月14日
(二)報名地點: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區海天路6號)。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
(四)報名要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人事教育科報名,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推薦表。
網絡報名需提供上述所有資料證件及相片掃描件,報名郵箱地址(zzsnks@163.com)。網絡報名應聘者需在考試前一天進行資格確認,請攜帶所有證件原件到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人事教育科進行資格確認。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到現場報名的進行現場資格初審;網絡報名的在考試前一天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考試。
(一)考試方式:公開招聘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人才引進崗位采取免筆試,只進行面試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二)筆試內容: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
(三)最低開考比例:公開招聘崗位按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開考;人才引進崗位按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2開考。
(四)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公開招聘崗位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人才引進崗位按報名資格復核確認的人數參加面試。
2、面試的內容和要求。人才引進崗位主要測試應聘者在水稻栽培、育種方面的專業理論知識水平與解決本專業技術難題的能力、言語表達等。公開招聘崗位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言語表達等。
(六)成績合成:
公開招聘崗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人才引進崗位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人才引進崗位綜合總成績相同時,采取加試的辦法,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錄取對象。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農科所:0731-28828053(咨詢)
市農業委:0731-28681958(監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市紀委:0731-12388/28680141(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負責解釋。
附表1: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xls
附表2: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株洲市農業科學研究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