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各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統一考試考核方式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育人才48名。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用人單位情況簡介見株洲教育網。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人才48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及要求詳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
(二)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三)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德語教師崗位可在兩年內取得高中教師資格),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7日。
(二)報名地點。各用人學校。咨詢電話:株洲市一中,0731-22600907;株洲市二中,0731-28839322;株洲市三中,0731-22605500;株洲市四中,0731-28475202;株洲市八中,0731-22205068;株洲市十三中,0731-22623656;株洲市十八中,0731-22778018;株洲市南方中學,0731-28550326;株洲市九方中學,0731-22548933;株洲市工業學校(職工大學),0731-22621399;株洲市幼兒師范學校,0731-22288008;株洲市特殊教育學校,0731-22548700;株洲市幼兒園,0731-28221573。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職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
2.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學信網打印的學歷查詢證明、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一寸免冠照2張(一張粘貼在《資格審查表》相應位置,另一張背面寫好姓名交報名處);
4.在編公辦教師報考必須征得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資格審查表》相應位置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好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公章。無編制的教師需提供不在編聲明;
5.崗位要求有教學工作經歷的需提供蓋有任教學校公章的從教證明;
6.其他各類榮譽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
六、資格審查
各用人學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市教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二)筆試內容。人文素養、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理念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四)面試要求。市教育局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學校各崗位招聘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五)面試內容。包括試講、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等,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實際操作的能力等。
(六)面試組織。面試評委小組應當在考生考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面試設立合格線,面試低于80分為不合格。參考人員面試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當年招聘計劃。
(七)筆試時間: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地點:株洲市一中;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成績合成。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用人學校負責師德與政治思想考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考察或資格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731-22663736;
監督電話: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紀委, 0731-28680155;
市教育局,0731-22663622。
株洲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