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善林場干部隊伍文化、專業及年齡結構,提高林場干部素質,區委決定開展第二輪大學生“場官”招錄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帶嶺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區委十三屆六次全會精神為指導,努力建設一支具有改革創新精神的干部隊伍。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把德才兼備、年輕有潛力的優秀大學生選拔到林場干部崗位上來,為全力推進“一體兩翼兩項工程”,著力構建“一場一業、一社一項、一村一品” 工作格局,為加快綠色轉型跨越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撐。
二、招錄崗位、人數
招錄林場“場官”7名。
三、招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心林區建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3、遵紀守法,服從安排,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4、身體健康,能適應林區工作;
5、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通過函授、成人高考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大學、大專及研究生學歷除外;
6、年齡在28周歲(l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統招大學本科二表(含二表)以上及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正在接受法律檢查以及行政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8、本人或父母任何一方具有帶嶺區戶籍;
9、已參加工作人員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均可報名。
(二)加分條件及說明
1、具有全日制統招大學本科學歷加2分;全日制統招大學本科二表以上學歷加3分;具有研究生學歷加4分。
2、所學專業為農、林、旅游和法律專業的加2分。
3、參加“村村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活動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加2分。參加“彩虹工程”、“社區協理員”活動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加1分。
4、具有中共黨員身份(含預備黨員)加1分。
5、具有服兵役經歷的應往屆統招大專以上學歷加1分。
6、累計加分最高不得超過6分;考生如在某一加分項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四、招錄方式
1、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由區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科目包括林業、農業、多種經營等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85分,專業科目15分。
筆試時間:擬定于2016年7月13日
2、面試
按照崗位申報的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若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數量。聘請相關人員組成面試評委組,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核應聘者語言表達、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以及邏輯思維能力。面試滿分l00分。
面試時間:擬定于2016年7月18日
3、考核
筆試、面試成績按6:4比例折算,滿分為100分,與加分之和做為總成績。按照崗位申報的計劃錄用人數1:1.5的原則比例確定預備人選,由區招錄辦公室組織對其社交圈、生活圈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思想品德,考核結果提交區招錄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最終入圍人選7名。
考核時間:擬定于2016年7月20——7月22日
4、體檢
區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考核合格人選進行常規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按照成績總分和考核情況進行遞補。
5、培訓
區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合格人選進行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按照成績總分和考核情況進行遞補。
6、公示
體檢、培訓合格人選,區招錄領導小組討論確定為上崗試用人選,由招考單位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上崗試用
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間,按季度寫出思想工作匯報,單位提交現實表現報告,試用期滿,區組織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考核,形成考核材料并提出考核意見。
8、錄用
考核認定為合格的人員,經局招錄領導小組同意,辦理相關錄用手續,考核認定為優秀的人員,提交部務會議討論,提出擬任用意見,經區委領導審定后,組織部下發文件正式任用。任職方向:具有中共正式黨員身份的人員任書記助理,具有中共預備黨員或非黨員身份的人員任場(所)長助理,考核認定為不合格的人員不予錄用。被錄用者在林場工作兩年內崗位不予調整,不予借調,期間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堅持在崗者將給予解聘。
五、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執行林業企業計時工資標準。(計時工資標準按照其第一學歷確定基本工資標準,另加各項補貼。以后崗位發生變化,按照相應崗位類別執行新的工資待遇。)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者需提交本人或父母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報名費200元。(2016年畢業生需要攜帶本人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在校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填寫《帶嶺區2016年度大學生“場官”招錄報名表》一份。
報名日期:2016年7月4日—7月8日。
報名地點:帶嶺區委組織部
聯系電話:3439523。
聯系人:王 霜 15804587998
(二)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2016年7月9日,由區招錄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于7月11日發放準考證。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招錄工作的領導,區成立了招錄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祝天姝 區委書記
劉天國 區委副書記、區(局)長
副組長:陳 巖 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
趙洪慶 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門廣豐 區委常委、副區(局)長
張 南 區委常委、宣傳部長、統戰部長
楊國文 副局長
成 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王 霜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盧玉紅 區編委辦主任
李瑛男 區人民醫院院長
張洪斌 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趙志剛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郭靜成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區委組織部,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組織參加筆試、面試等各項具體工作。
主 任:趙洪慶(兼)
副主任:王 霜(兼)
趙志剛(兼)
《帶嶺區2016年度大學生“場官”招錄工作實施方案》由區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修改后場官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