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制度,解決檢察工作中檢察輔助人員的需求,根據天柱縣第十六屆人民政府2016年第65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天柱縣人民檢察院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輔助人員1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職位與名額
本次計劃招聘檢察輔助人員共1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天柱縣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輔助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截止2016年7月11日前具有天柱縣戶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作風正派、品行良好,遵守紀律,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記錄。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即1998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年齡條件以職位一覽表為準。
5、身心健康,體型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
6、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2、直系親屬及本人曾受治安管理處罰及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受黨紀政紀追責的人員;
4、直系親屬及本人有不良征信記錄的人員;
5、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6年7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天柱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
(三)報名時需提供的有關材料及繳費:
1、《天柱縣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招聘檢察院勞動合同制檢察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享受因素加分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6、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報名費100元。
五、招聘程序和步驟
(一)信息發布
通過天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公示欄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具體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工作人員負責審查應聘者的戶籍、年齡、文化程度等及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報名材料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筆試
筆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考試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成績的報考人員,具有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16年7月15持報名收費票據到檢察院政工科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因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1:3比例或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直接進入面試。
面試內容:考察應試人員舉止儀表,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思維能力、理論素養政策水平等,面試時間每人10分鐘。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考試總成績的60%。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因素加分
曾受縣團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加1分;在州級、省級、國家級黨報黨刊發表過文章的分別加1分、2分、3分;有C1及以上駕駛證的加1分。因素加分實行分項累計加分,但最高累計加分不能超過6分。因素加分在總成績上加分。
(六)綜合成績比例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因素加分。
六、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及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也一樣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從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照本方案和崗位招聘計劃從該崗位參加面試并取得有效成績的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七、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政審不合格或放棄政審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擬聘用資格:
1、直系親屬及本人曾受治安管理處罰及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追責的人員;
3、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直系親屬及本人參加非法活動組織、邪教組織的人員;
5、直系親屬及本有不良征信記錄的行為;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八、管理形式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人員,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天柱縣人民檢察院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書,按勞動合同進行管理,合同實行動態管理,并實行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聘用。
九、聘用報酬
工資福利待遇構成:按照天柱縣應急處突特勤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十、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報名、命題、面試、體檢等環節,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嚴格認真履職,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簽訂勞動合同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終止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和社會監督。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唯一官方網站為天柱縣人民政府網。
為切實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天柱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檢察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7533552(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
監督電話:0855—7533550(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組)
天柱縣人民檢察院
2016年6月30日
附:1、天柱縣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
2、天柱縣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輔助人員報名表。
附件【附件1:天柱縣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招聘合同制檢察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附件2:天柱縣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招聘合同制檢察輔助人員報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