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2006〕10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8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5〕140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市委、市政府同意,2015年我市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3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凱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結合凱里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不限戶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不限戶籍;
3.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的應、往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體條件以崗位表為準);
4.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含在黔東南州服務期已滿的人員)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不限戶籍。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5年12月15日前服務期滿一屆及以上;
5.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中師、技校、職高)(具體招聘崗位及學歷等條件以《崗位一覽表》(附件1)為準),中專(中師、技校、職高)及以下學歷報考者僅限2015年12月15日前系凱里市戶籍或凱里市生源;
6.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現仍在凱里市服務(含在凱里市服務期已滿的人員)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即為招聘對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分別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4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和45周歲及以下(196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在讀的非全日制2015屆畢業生;
5.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6.“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5年12月15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5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7.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報名前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
10.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唯一官方網站為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
四、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凱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交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凱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12月24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報名期間,每日17:00后,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交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公布每個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
2015年12月15日9:00至2015年12月21日17:00。
1.資格初審在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初審組具體負責。初審組成員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對照本《實施方案》和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2015年12月19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并已交費的人員,初審組須下載并打印留存考生《報名表》信息一式兩份,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核政審等環節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交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作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由本人向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經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12月19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5年12月20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部門在2015年12月21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網上報名確認及交費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4日17:00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并交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交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交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6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工作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考試科目:詳見《凱里市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的“筆試考試科目”欄。
2.筆試時間: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
筆試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凱里市,筆試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直接入圍面試的考生除外)。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現場資格復審
(一)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專業測試)前對擬入圍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復審組具體負責。并按照《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復審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該崗位按本《實施方案》規定及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則確定為擬入圍面試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筆試的考生,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但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或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4.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報考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引導辦”、教育局出具的服務期滿證明原件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5年12月15日前服務期滿一屆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曾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按或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教師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等)。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過程中,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原因(不含自動放棄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造成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該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在遞補復審期內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所有擬入圍面試(專業測試)考生名單和崗位取消、減少情況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和公告欄等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不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七、面試(專業測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專業測試)
入圍面試(專業測試)人員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專業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專業測試)內容及面試(專業測試)方式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面試(專業測試)工作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入圍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專業測試)。
入圍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專業測試),如因考生未閱面試(專業測試)公告而未能按時參加(專業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專業測試)。
未參加面試(專業測試)或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專業測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面試(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直接入圍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專業測試)成績。
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同一崗位入圍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專業測試),以再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因面試(專業測試)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或考試總成績分數達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及考生考試總成績(專業測試)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進行。由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應屆畢業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考核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在讀的非全日制2015屆畢業生;
5.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6.“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5年12月15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5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7.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10.畢業證書專業(學歷)不符合所報考崗位專業(學歷)要求的;
11.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12.在職人員,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的;
13.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4.有違法生育的人員或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15.經凱里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十、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klrl.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凱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規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屬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年限,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事業單位或州直事業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準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專業測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二、注意事項
在招聘過程中,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崗位等內容)都將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在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未盡事宜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8261114、0855-865306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監督電話:0855-8063311市紀委信訪室(市監察局舉報中心)
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