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同意,市直單位面向全市公開選調人員75名、選聘人員34名(詳見附件)。相關事宜請查閱網站: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站:http://www.rsks.czs.gov.cn/。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職位(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見附件);
4、適應職位(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5、2011年10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近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公開選調人員還應具備:本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身份條件并進行了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登記的人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報考市公安局職位的民警,夫妻兩地分居且夫妻一方在郴州市區(qū)(含北湖、蘇仙)工作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公開選聘人員還應具備:本市范圍內具有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證的在編在職人員。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公開選調(選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
1、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報名。報名、繳費時間為2013年11月7日9:00至2013年11月20日12:00。在該時限內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報名網站: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
2、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崗位)。報考人員務必仔細對照職位(崗位)條件,嚴格按照職位(崗位)條件和要求選報合適的職位(崗位)。
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面試前,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選調(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面試入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每個選調(選聘)職位(崗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選聘)計劃數。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職位(崗位),由選調(選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人社局批準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3、準考證打印。考生自主在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3年11月27日8:00至11月30日8:00。
(二)考試。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及復習用書。
1、筆試。
文秘職位(崗位)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其他職位(崗位)筆試時間為11月30日上午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按專業(yè)分綜合管理類和專業(yè)技術類,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均考一個科目。醫(yī)療醫(yī)技類崗位考《醫(yī)學基礎知識》,護理類崗位考《護理基礎知識》,教師類崗位考《教育基礎知識》,文秘職位(崗位)考命題作文,綜合管理類及其他專業(yè)技術類崗位考《公共基礎知識》。
2、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除醫(yī)療醫(yī)技、護理、教師等專業(yè)技術崗位的面試要進行實際能力測試外,其他崗位均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具體規(guī)定和要求按《關于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意見(試行)》(郴組[2013]20號)執(zhí)行。
3、成績合成。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三)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職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實施的具體規(guī)定和要求按《郴州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體檢辦法》執(zhí)行。
(四)選擇職位(崗位)。如考生報考的職位(崗位)是由多個選調(選聘)單位組成的,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選調(選聘)職位(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選調(選聘)單位及崗位。
(五)考察。體檢合格者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列為擬選調(選聘)人員,其名單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試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選聘)的人員,確定為試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選調(選聘)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
(八)辦理手續(xù)。試用人員試用期滿,由選調(選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核,并確定考核結果。考核合格者辦理轉任、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則不予轉任、聘用。
公開選調(選聘)實施工作中,因體檢、考察、選崗、公示、擬調(聘)、錄(聘)用審批等各種原因產生的崗位(計劃)空缺時,原則上不予遞補。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確需遞補的,可按《郴州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遞補辦法》的規(guī)定程序申請遞補。
三、其它事項
1、經物價部門核準,每人筆試報名費90元,用于筆試考務。
2、選調(選聘)相關費用不足部分由選調(選聘)單位共同承擔。體檢費用由體檢醫(yī)院向體檢人員收取。
3、咨詢電話。
選調政策咨詢: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fā)與職業(yè)能力建設科,電話0735-2871338、2871932;
選聘政策咨詢: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0735-2871958、2871398;
考務咨詢:市人力資源考試院,電話0735-2871247、2263972;
網上報名咨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電話0735-2231259。
點擊進入:
1、郴州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計劃與職位表.rar
2、郴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人員計劃與崗位表.rar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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