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實際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9人。現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下,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院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思想素質與業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和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邵陽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8月28日17時止(休息日除外)。
2、報名地點:邵陽學院人事處(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邵陽學院七里坪校區辦公樓402室)。
3、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
網上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欄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連同個人簡歷發至邵陽學院人事處電子郵箱(hnsyursczp@163.com),郵件標題為:姓名+學歷學位+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應聘單位及專業,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材料原件交校人事處確認。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現場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欄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寫,并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成績單(需畢業學校審核蓋章)、個人簡歷、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張及有關證明材料,直接到邵陽學院人事處報名。
(三)資格審查
按崗位招聘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同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博士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教師崗位:采取面試、試講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70%。
面試、試講:通過資格審查的全部參加面試和試講。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語言表達和思維能力;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知識和課堂掌控能力。
應聘實驗技術人員崗位:采筆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40%,技能測試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技能測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和技能測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技能測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實際操作能力。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相同的,應聘教師崗位以試教成績為準;應聘實驗技術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校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和邵陽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39—5431783(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9—5431781(學院紀委監察室)
邵陽學院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