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學2013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3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遼人社發[2013]43號)和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教辦電[2013]27號)文件精神,現就渤海大學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條件
1.符合應聘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或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2.報考者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應屆畢業生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按期畢業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崗位信息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統一發布。
2.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周內。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符合我校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可將注明應聘崗位的詳細簡歷及相關資料以附件的形式發送到我校指定的招聘郵箱(rcyj@bhu.edu.cn)進行報名,收到我校招聘郵箱的自動回復即為報名成功。附件命名格式為:姓名(應聘崗位-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專業-學位)。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資格審查:學校將根據省里相關文件及我校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辦法的規定,結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根據應聘者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應聘者應確保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或不準確信息者,學校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4.考核:學校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方式為試講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學校職能部門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通過查閱檔案或到其原工作(學習)單位考察等形式對通過考核的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考核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5.體檢: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6.公示、聘用:確定擬聘人員后,經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后,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學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其他:在招聘考核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辦理相關手續等,視為自愿棄權。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的監督。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教育廳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渤海大學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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