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湖區鎮(街道)食安辦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發[2016]72號)和區食安委《關于印發南湖區加強食品安全專管員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委[2016]4號)文件精神,結合南湖街道的工作實際,南湖街道食安辦委托南湖市場監管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專管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工作勤奮,事業心、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具有奉獻精神;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2、身體健康,嘉興市本級戶籍(或在嘉興市本級已經購房定居)。
3、年齡在22周歲至40周歲之間。
4、大專及以上學歷。食品藥品專業、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因違紀違法受過處分、處罰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有其它不宜報考情形的。
二、工作內容
食品專管員在街道食安辦的統一領導下,委托市場監督管理所直接管理,做好食品藥品等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宣傳教育等工作。
三、薪酬保障
食品專管員工資薪酬參照市場監管相關合同崗位工資薪酬標準。
五、選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按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報名人員網上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填寫《南湖街道食品安全專管員報名表》,于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證件照2張,到南湖街道市場監管所201室辦理報名手續。(地址:南湖街道海鹽塘路514號,聯系電話:0573-82832089,聯系人:王長青)。
2、資格審查與面試。南湖市場監管所對報名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3、體檢、培訓。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培訓對象;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上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4、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培訓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對象在一定范圍公示。
5、聘用。對經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對象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手續辦理聘用手續,并與南湖街道指定的勞務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合同試用期2個月,首次聘用期限為2年。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原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南湖市場監督管理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