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系湖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湖州市范圍內的環境監測任務。因工作急需,現公開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熱愛環境保護工作,具備相應專業技能;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工作踏實,責任心強;
3、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
4、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二、招聘崗位及專業、學歷
崗位:文秘崗位。
專業:中國語言文學類、公共管理學類、財會類等相關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文字功底扎實、有會計證者優先。
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9日-9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報名地點: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107辦公室。
(地址:湖州市長興路128號);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個人簡歷、戶口本(戶籍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1張。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按照規定的程序,公開、擇優聘用。
1、信息發布和公開報名:通過湖州市環保局門戶網站和官方微信對外發布招聘信息,進行公開報名。
2、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及簡歷評估,并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
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擬聘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2、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進行全面考察、核查檔案。
3、如擬聘人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六、確定聘用
1、對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經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領導班子研究確定錄用人員,人員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委托湖州雷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工作。
2、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工資待遇
聘用單位負責辦理“五險一金”,個人承擔自負部分;工資待遇參照市環保系統同類編外人員。
八、組織領導和監督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州市環保局組織人事處指導下,由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組織實施,駐湖州市環保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2668598
咨詢電話:
湖州市環保監測中心站辦公室2668565(曹水華)
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