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昆劇團(浙江永嘉昆曲傳習所)為永嘉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屬文化部保護、扶持的全國七個昆曲院團之一。為加強永昆演員隊伍建設,促進昆曲事業發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國招聘昆曲演員5名。有關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編制許可的原則;
(三)堅持崗位專業相適應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并有志于從事昆劇事業,五官端正,有較好的舞臺形象;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資歷以及技能資格條件;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三、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二)報名人員只可選報一個崗位。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分為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咨詢聯系人和電話:張女士,0577-67028201。
(1)現場報名
時間: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地點:浙江省永嘉縣上塘縣前路94號行政中心1812室。
請應聘人員提供報名表(見附件)、單寸照片3張、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2)電子郵件報名
請應聘人員將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的電子稿于2016年10月28日下午17:30前通過郵件發送至郵箱:yjwhj@126.com,發送郵件后電話聯系0577-67028201確認后方認可成功報名。
2.資格審查
(1)時間:2016年11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地點:浙江省永嘉縣上塘縣前路94號行政中心1812室。
(3)通過郵件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相關原件參加資格審查。
(4)資格審查后,崗位招聘名額與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3.準考證發放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至浙江省永嘉縣上塘縣前路94號行政中心1812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初試每人限制7分鐘以內的表演,要求應試者展示唱、念、做、打等基本功。若每個崗位需求人數與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1:5直接進入復試;若每個崗位需求人數與報名人數多于1:5,則需進行初試,根據初試的成績以1:3確定復試人員名單,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復試。
復試每人限制10分鐘以內的折子戲表演,要求應試者彩扮表演(化妝品、伴奏帶、服飾等自帶)。
初試與復試滿分各為100分,初試分數不計入復試,最終按復試成績排名進行錄取,復試分數未達到80分的不予以錄取。
初試時間擬定于2016年11月11日,具體地點等其余事項另行通知。
復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復試成績
(四)體檢、考核對象確定
1.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
2. 若遇比例內最后一名總成績同分的,則需另行加試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五)體檢、考核
1.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組織。
2. 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 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工作完成后,進入考核程序。
4. 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必須在60日內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對象要積極配合招聘單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檔案存放地不在我縣人才管理辦公室的考核對象,要主動和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調取本人人事檔案。
5.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6.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者中有同分對象的也如上述(四)辦法處理,沒有遞補人選的相應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計劃。
(六)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yjrsj.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1.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2.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獲取報考資格的,或在報名、考試、公示、聘用等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員,查實后取消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3.考生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護照或有頭像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地點參加考試。有效身份證件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本公告由永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永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