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6年郴州市中醫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6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6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的最高年齡要求詳見附件。40周歲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即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6年11月1日前取得。
(3)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3.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報考聘用工作全過程。
(2)市中醫醫院將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考核考察。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定。
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
(三)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核考察工作由市中醫醫院組織實施。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考核考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公示
根據考核考察和體檢結論,經郴州市中醫醫院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等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市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醫院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
考核考察、體檢后,對本人放棄體檢、考核考察或體檢、考核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可以進行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市中醫醫院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郴州市中醫醫院人事科:0735-2287050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郴州市中醫醫院監察室0735-2287065。
附件:1.《2016年郴州市中醫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rar
2.《2016年郴州市中醫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rar
郴州市中醫醫院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