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我校廈門工藝美術學院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閩政〔2012〕47號)以及福建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通知》(閩人發〔2006〕11號)等文件精神,擬公開招聘9名教師。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
2.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勝任一線教學工作需要;
5.具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和相關專業實踐技能,有創新精神和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發布
經省公務員局審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州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 rsc.fzu.edu.cn)和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網站(http://www.adcxm.com)公布有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材料
應聘者須提交如下材料以備資格初審,材料不齊,視為報名無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還。
(1)報名登記表。應聘者須填寫《2013年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
(2)符合應聘條件的證明材料:
①個人身份證;
②本科、研究生階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研究生階段成績單;
③未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提供待就業報到證,已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相關證明;
④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報名方式
應聘者于2013年11月 13日至2013年11月 27 日16:00(以郵件送達時間為準,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將《報名表》電子版、符合應聘條件的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包壓縮后統一命名為:“應聘崗位代碼—姓名”,如“21—張三”,發送E-mail至330721700@qq.com,郵件主題注明“美院教師應聘:×××(姓名)+崗位代碼”。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我校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7日,初審結果學校將通過個人報名郵箱回復,通過初審的人員學校將發送其準考證至個人郵箱,同時將初審合格名單、筆試時間、地點等在我校人事處招聘信息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聯系方式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資格復核。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在考試前需攜帶各種證件原件及《報名表》原件(個人簽名)接受資格復審。學校依照發布的招聘信息要求,進行資格審查,未能如實提供證明材料(含缺少材料)的,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不能參加考試。
(四)報名費
我校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文規定,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收取報名費80元,于來校參加筆試時收取,報名費一旦繳納,恕不退款。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1)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如不足1:3的,報省公務員局同意后開考。
(2)筆試側重考察崗位所必備的業務知識和技能,成績按百分制評分。
(3)筆試開始前30分鐘未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在我校人事處招聘信息網上發布。
2、面試
面試開始前15分鐘未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包括片段教學和回答問題兩個部分。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評分。面試合格線70分。
3、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算。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考核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作為考核人選。考核人選名單在我校人事處招聘信息網上公布。
(六)體檢、考核
考核人選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我校的要求到指定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的標準進行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員進行體檢。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報學校研究審定后確定擬聘用人選。
2.擬聘用人選在福建人事人才網、福州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3.公示無異議,我校向省公務員局辦理擬聘人員聘用核準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四、相關待遇
1.聘用人員與福州大學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在校工作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3.符合福建省以及學校引進條件的,還可享受省、學校規定相應的引進人才待遇。
五、其他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或通過任何關系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3、校紀委、監察審計處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1-22865580。
4、招聘聯系人:張亮、程國慶,聯系電話:0591—22865282。
附件: 1、2013年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教師崗位公開招聘信息表.rar
附件2、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福州大學人事處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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