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殯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國家和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并報有關部門同意,贛州市殯葬管理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聘用人員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待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市殯葬管理所工作人員5名,工勤崗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
二、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如屬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歷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等次以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在校就讀的大學生;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5年內不得錄用或者聘用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年齡、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見附表。其中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考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
(四)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符合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人社部發[2013]58號修訂內容進行體檢。
(五)機關事業單位及國企正式人員報考,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書(介紹信)及編制證明方可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發布招聘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實際操作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擇優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9日,在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市民政局網等媒體公開發布招聘公告7個工作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傳真、電話等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
3、報名地點:贛州市民政局2201室(贛州市市政中心北樓22樓)。
4、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持以下證件、資料:①《報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張;⑤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等報考崗位所需證明材料。⑥有正式工作單位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推薦書(介紹信)及編制證明。
(三)資格審查
由市民政局負責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達不到3∶1的,則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同時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1、面試。鑒于崗位的特殊性,根據有關規定,市殯葬管理所崗位先進行實際操作面試,后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入闈筆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60%比例計入總成績。
(1)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另定,面試地點設在贛州市中心城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內容:采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2、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按40%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殯儀基礎知識。
筆試結束后,依據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文件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負。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因個人原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則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如遇同分時,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2、考察
由贛州市民政局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從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及其他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等方式進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根據崗位安排,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贛州人事考試網官方網站、贛州市民政局網等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2、聘用。對被聘用的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初次就業的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現為行政編制,聘用后為事業編制。若考生現為副科及以上職務的,聘用后按照人社部門核準的崗位等級享受相應工資待遇,職務按職員執行。
三、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紀委駐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四、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97-8391058
監督舉報電話:0797-8391036
附件:1.贛州市殯葬管理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附件:2.贛州市殯葬管理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贛州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