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信息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信息中心是2008年6月經省編辦批準成立的社會公益一類處級事業單位(魯編[2008]51號)。承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信息網絡的運行維護工作;承擔全省質監系統金質工程等信息化項目應用軟件開發和硬件平臺集成工作;承擔全省質監信息的開發與利用,提供相關技術咨詢、培訓及服務。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需求的基本技能;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必須能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山東質量技術監督網(www.12365.sd.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報名材料包括:①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能夠正常畢業,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需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③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④有本人簽名的《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⑤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應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人護照、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招聘單位對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
2.資格審查:會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參加考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崗位,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的考試,采取專業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測試的方法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與業務能力、團結協作與計劃協調能力、應變與口頭表達能力等。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其中,面向博士生招聘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位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四)考察體檢
1.招聘單位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2.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側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3.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省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單位提出聘用意見,經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為編制內正式職工,工資、福利執行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山東省質監局信息中心:肖林、李修倩,電話:0531-89012300、89012305。濟南市市中區歷陽大街6號銀豐大廈916綜合管理部。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關于2016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附件:1.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2.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