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國防教育訓練基地值班值勤力量,經縣編委批準,特向社會公開招聘平遠縣國防教育訓練基地工勤人員2名,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工勤崗位一(崗位代碼:B0001)1名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任何不良記錄;
2、中共正式黨員,熱愛國防和軍隊事業,具有一定軍事素養;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履行職責和保守工作秘密,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至2016年12月26日;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往屆畢業生(即2016年及以前畢業),專業:漢語言文學B050101、漢語言B050102、法學類B0301;
5、熟悉電腦操作,能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件,會機關公文寫作,有較強的語言文字組織能力。
(二)工勤崗位二(崗位代碼:B0002)1名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任何不良記錄;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年齡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至2016年12月26日;
3、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熱愛國防和軍隊事業,具有一定軍事素養。有2年以上部隊服役經歷。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2、23、26日共3天(上午8:30-11: 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平遠縣人民武裝部政工科(大柘鎮平城南路),聯系電話:0753-8824215。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須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雙面打印,見附件),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役證、黨員證、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同版彩色免冠近照2張。
4、資格審核:由縣人民武裝部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一選聘到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形式
1、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將在平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2、考試形式: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70%+國防動員知識30%。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綜合考慮,并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劃定,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 10個工作日內在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同分時,一并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兩科合并計算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各地平遠縣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聘用辦法
1、聘用順序: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聘用。如遇最后一名綜合成績相同者:(1)學歷高者,(2)榮譽多者,(3)在省軍區以上刊物發表過文章者。
2、聘用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相關事宜
1、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聘用人員在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單位網站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凡弄虛作假取得報考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聘用后逾期不報到或報到后擅自離職者,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3、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應在成績公布的三天內,向縣人社局、縣人武部提出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4、本公告由廣東省平遠縣人武部負責解釋。
附件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附件2:《平遠縣人民武裝部國防教育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報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