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社會保險服務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海省社會保險服務局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范圍
招聘崗位共20個,分別是養老保險經辦崗位(8個)、醫療保險經辦崗位(6個)、失業工傷保險經辦崗位(2個)、計算機崗位(2個)、財會崗位(2個)。每個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所有招聘崗位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或應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條件
1﹒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關條件;
2﹒年齡40歲以下;
3﹒從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和工傷保險經辦業務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不能畢業的考生,不得報考。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定于2016年12月22日9時-26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網上資格審查通知后,務請攜帶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于2017年1月4日—5日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事處(西寧市五四西路5號,虎臺一巷北口)進行現場加分條件審核,否則視同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將研究決定是否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筆試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此次招聘筆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根據崗位分兩類:其中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社會保險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計算機、財會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綜合應用能力(占筆試成績的60%)。筆試單科缺考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社會保險專業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必須使用現代漢語答題,否則不計分。
(二)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將視筆試、面試成績最終研究決定是否聘用。
五、現場資格審查、面試
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件等條件。考生資格審查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并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則視為弄虛作假,將取消招聘資格。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技能。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崗位面試時分別測試綜合素質和業務操作能力,其中綜合素質測評占面試成績的30%,業務操作能力測評占面試成績的70%。計算機、財會崗位面試只測試綜合素質。面試有關事宜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70%和3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按照該崗位的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考察工作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與省社會保險服務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在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二)加分條件。根據有關政策,在我省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三支一扶”、特崗教師、以及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條件。
(三)《公告》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不作為報考崗位的所需專業。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社會保險專業知識(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低確定,若還不能確定的,進行加試。
(五)戶籍、年齡、年限等時間認定。符合我省戶籍條件的考生,在我省落戶時間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出生日期應為197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參加我省“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從選派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優先條件中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六)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
(七)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者擬制血親關系的,不得應聘。
(八)進入面試后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若其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提前聯系畢業院校解決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網上學歷認證。
(九)招聘中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中出現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只遞補一次。
(十)公開招聘期間,考生應當隨時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十一)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招聘咨詢電話:
省人社廳人事處:0971-6308463、6321009
附件:1﹒青海省社會保險服務局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2﹒享受加分政策人員審核須知(點此鏈接查看)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 | |||||||||||
青海省社會保險服務局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 |||||||||||
序號 |
職位代碼 |
招聘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崗位等級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要求 |
招聘范圍 |
資格條件 |
專業科目或綜合應用能力科目筆試類別 |
備注 |
1 |
63101001 |
養老保險經辦崗位 |
管理崗位 |
管理九級或管理十級 |
8 |
專業不限 |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全省 |
40周歲以下,從事養老保險經辦業務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優先。 |
社會保險專業知識 |
|
2 |
63101002 |
醫療保險經辦崗位 |
管理崗位 |
管理九級或管理十級 |
6 |
專業不限 |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全省 |
40周歲以下,從事醫療保險經辦業務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優先。 |
社會保險專業知識 |
|
3 |
63101003 |
工傷失業保險經辦崗位 |
管理崗位 |
管理九級或管理十級 |
2 |
專業不限 |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全省 |
40周歲以下,從事失業和工傷保險經辦業務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優先。 |
社會保險專業知識 |
|
4 |
63101004 |
計算機崗位 |
管理崗位 |
管理九級或管理十級 |
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 |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全省 |
40周歲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優先。 |
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 |
|
5 |
63101005 |
財會崗位 |
管理崗位 |
管理九級或管理十級 |
2 |
會計與審計類 |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全省 |
40周歲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優先。 |
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