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按照攀委辦〔2005〕90號文聘用的工勤崗位人員管理政策的通知>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攀委辦〔2012〕86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選優”的原則,市審計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1名。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汽車駕駛員1名。
(二)資格條件
⒈基本條件
⑴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⑵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精神,能吃苦耐勞,誠實守信、服從安排。
⑶身體健康。
⒉崗位條件
⑴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技)及以上學歷,具備B1及以上駕駛資格,具有5年實際駕駛工作經歷,熟知交通法規,無嚴重違章違規記錄及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⑵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常住戶口及實際住所在攀枝花市臨江路及炳草崗片區的人員。
⑶該崗位經常加班,適合男性報考。
⑷同等條件下,復退軍人優先。
⑸本條列舉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一是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二是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行政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人員;三是在雙方約定的服務或工作期限內用人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下午6:00截止。
(二)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審計局人事處(市東區炳草崗榕樹街14號綜合樓)。
(三)報名手續: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學歷證、駕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時另交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及《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
(四)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市審計局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以市審計局電話通知為準),11月19日在市審計局領取準考證,應聘者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我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應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一)筆試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
筆試總成績100分,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總成績100分。
(二)面試
按照筆試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取前3名進入面試。如果有并列名次時,前3名中的并列名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總成績100分。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市審計局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以致電市審計局人事處查詢。
(三)成績計算及成績公布
應聘者最后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2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數,如出現并列第1名時,則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排序高者參加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市審計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經市審計局黨組研究同意,可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者的應聘人員,在市審計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攀枝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崗位新補充人員情況登記表》報市人社局備案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按攀委辦〔2012〕86號文件及有關政策執行。被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七、組織領導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審計局黨組領導,具體工作由人事處和辦公室負責。歡迎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發布公告
此方案經局黨組同意,在攀西人才網和市審計局網站上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咨詢電話:市審計局人事處 0812-3344052
監督電話:市審計局監察室 0812-3344047
攀枝花市審計局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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