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7年提前招聘醫學人才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提前招聘對象、條件及崗位
(一)提前招聘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7年畢業生,其中:選報盤溪中心衛生院、青龍中心衛生院、寧州衛生院的畢業生學歷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
(二)提前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
4、身體健康,具備從事衛生工作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以實際報名時間為準)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名:
1、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2、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三)提前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如下表)
2017年華寧縣衛計事業單位提前招聘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崗位及資格條件
單位名稱 |
選聘崗位 |
人數 |
所需專業 |
備注 |
華寧縣人民醫院 |
影像 |
2 |
醫學影像學、臨床醫學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臨床醫療 |
3 |
臨床醫學2人、 麻醉1人 | ||
華寧縣中醫醫院 |
中醫臨床 |
2 |
中醫學、中醫臨床、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 | |
華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疫情應急處突 |
1(男性) |
預防醫學 | |
華寧縣盤溪中心衛生院 |
臨床醫療 |
1 |
臨床醫學 |
專科及以上學歷 |
華寧縣青龍中心衛生院 |
臨床醫療 |
2 |
中醫學或中醫臨床1人、臨床醫學1人 | |
華寧縣寧州衛生院 |
衛生醫療 |
2 |
臨床醫學1人、 預防醫學1人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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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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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崗位人數的調整
為確保選拔更多優秀的衛生專業人才, 對于所招聘的專業崗位無對應專業人員報名時,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縣疾控中心和盤溪中心衛生院、青龍中心衛生院、寧州衛生院等六個衛計單位可在不突破提前招聘計劃數及招聘專業不改變的情況下,對原定的各崗位人數進行合理調整。
二、提前招聘辦法
本次提前招聘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堅持公開選聘,平等競爭原則,由縣人社局、衛計局在招聘會現場、玉溪人才網發布公告。采取高校現場報名,集中考試,擇優錄聘方式進行。
提前招聘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報名及考試分兩個階段運行,招聘的崗位根據各階段相應報名和考試人員到位情況進行調整,考生按現場實際公布崗位報名,每生限報一個崗位。若第一階段報名招考完成要招聘的崗位數,就不再進行第二階段的報名招考。
招聘崗位的專業設置參照《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1、報名
第一階段(只受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月6日,在昆明醫科大學參加華寧縣緊缺醫學專業人才招聘專項會,現場報名(不受理網絡報名)和考試;
1月10日在大理大學參加華寧縣緊缺醫學專業人才招聘專項會,現場報名(不受理網絡報名)和考試。
第二階段(盤溪中心衛生院、青龍中心衛生院、寧州衛生院學歷放寬至專科及以上)
報名時間: 3月15日全省舉辦的2017年醫療衛生人才專場招聘會,現場報名(不受理網絡報名)和考試。
2、需提交材料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蓋章)、學習成績表、獲獎證書、實習或實踐情況、身份證復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3、考試
按照報名篩選、綜合面試依次進行。
(一)由本次招聘考核小組依據學生提供的材料,從學習成績、實習成績、社會實踐成績、專業特長、獲獎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篩選評分(滿分100分)。從高分到低分1:5比例確認各崗位進入后續考試環節的考生,若某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比例的,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人員全部進入后續考試環節。
(二)組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面試,分值為100分,考生綜合面試分數低于70分的取消擬錄資格。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1)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篩選得分x50%+綜合面試得分x50%】。(2)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并列時,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并列,加試面試。
4、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各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5、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玉溪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出現放棄的,按各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只遞補一次 )。
6、簽訂就業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簽訂就業協議,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交一定數額保證金,若擬聘用人員逾期不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提出解約,則取消其擬聘用資格,不予退還保證金。所缺崗位人員不再遞補。
7、考核聘用
擬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并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就業協議書原件審驗,擬聘用單位依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未能提供相應證書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雙方所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自行解除。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及工資福利。
三、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若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有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招考機關可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須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在面試期間及其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聯系或在用人單位發出各項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到現場者均按放棄處理。
3、新招錄人員在單位服務年限為8年,未滿規定的,不允許調動(組織選用除外)和辭職,否則,按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中約定事項辦理。
4、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察、組織和人社局等部門工作人員參與全程監督,并指導招考工作的具體實施。
未盡事宜由縣人社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華寧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