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2017年2月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因醫院業務發展需要,現向全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的方法擇優聘用。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各類崗位筆試內容為與相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公開招聘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面試分數各為100分。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1月18日—1月25日在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網站(www.gzsdwrmyy.com)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1月18日—1月25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多個崗位的,所有報名信息無效。網上報名步驟如下: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在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網站,自行下載《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信息填寫無誤后(要求粘貼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內)電子照片),將報名表電子版、身份證電子版、畢業證(學位證)電子版和報考崗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件電子版發至我院人員招聘郵箱(gzsdwrmyyryzp@126.com)。以上操作均要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完成。我院將在考生發送報名表至我院人員招聘郵箱的2個工作日內對考生個人信息、證件真實、準確性進行審核,并經郵箱回復資格審查是否通過。
資格審查通過后,需打印《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筆試前資格審查用)。崗位專業條件與考生所學專業是否相符,以“四個專業目錄”規定為準(該4個《目錄》考生可上網搜索)。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完成報名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月18日—1月25日)登錄發送報名表的考生本人郵箱打印筆試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月9日上午8:30-10:00。
2、筆試地點:設在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北院),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工作由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組織和具體實施,并于當天13:30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網站(www.gzsdwrmyy.com)公布入闈面試人員名單。
4、副高及以上職稱和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采取考核(結構化面試)方式錄用,考核成績不得低于70分,按考核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5、其他事項。
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筆試資格。
(四)面試
1、資格審查
筆試前時請攜帶本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執業資格證明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國企正式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面試前人員遞補
入闈面試人員須提前20分鐘在指定地點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本職位按本方案要求遞補人數,并當天下午2:30在醫院網站發布取消面試人員名單和遞補人員名單。
3、結構化面試
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規定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面試時間:2月9日下午2:30—5:30
(五)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考生面試分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環節。
2、體檢由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及根據我院收費標準收取200元。
3、對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已確定為聘用對象后放棄聘用資格、考生作弊被舉報經查屬實被取消聘用資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單位于2月16日起在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發布聘用公告。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3個月,一般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
1、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職位表
2、贛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編外)
附件1:
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職位表
類別 |
崗位 |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年齡及其他要求 |
學科帶頭人 |
臨床醫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胸外(微創優先) |
高級專業技術職稱,45周歲以內;在醫院擔任科主任或副主任二年以上(三級醫院優先),博士可放寬至主治醫師;從事本專業5年以上。 |
1 |
重癥醫學(ICU) | ||||
1 |
肝膽外科(普外) | ||||
1 |
介入醫學 | ||||
1 |
心血管內科學 | ||||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
肝病科或傳染科醫師 |
1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
消化內科或傳染病學 |
35周歲以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者優先。 |
呼吸科醫師 |
2 |
呼吸內科 | |||
內科醫師 |
1 |
腎內科 | |||
2 |
重癥醫學或心內科 | ||||
2 |
腫瘤學 | ||||
2 |
心血管內科 | ||||
1 |
結核病專業 | ||||
肝病科醫師 |
1 |
感染病學 | |||
胸外科醫師 |
1 |
胸外科 | |||
創外科醫師 |
1 |
骨科 | |||
1 |
神經外科 | ||||
肝膽外科 |
1 |
肝膽外科 | |||
婦產科 |
1 |
婦產科 | |||
兒科醫師 |
1 |
兒科 | |||
急診科醫師 |
2 |
急診醫學或內科學 | |||
檢驗醫師 |
1 |
臨床檢驗 | |||
介入醫師 |
1 |
放射介入 | |||
麻醉醫師 |
1 |
麻醉或臨床醫學(麻醉學方向) | |||
超聲診斷醫師 |
1 |
醫學影像學或臨床醫學(超聲分流方向) | |||
CT/MRI診斷醫師 |
2 |
影像診斷學或臨床醫學(影像分流方向) | |||
|
婦產科醫師 |
1 |
|
|
35周歲以上,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范圍為婦產科,有婦產科工作經驗。 |
眼科醫師 |
1 |
35周歲以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眼科工作經驗。 | |||
五官科醫師 |
1 |
35周歲以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耳鼻喉科工作經驗。 | |||
兒科醫師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
臨床醫學或麻醉學 |
35周歲以上,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范圍為兒科,有兒科工作經驗,有新生兒科工作經驗優先。 | |
麻醉醫師 |
1 |
35周歲以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麻醉科工作經驗;全日制本科學歷應屆生可無資格證。 | |||
急診科醫師 |
1 |
35周歲以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急診科工作經驗。 | |||
中醫門診醫師 |
1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中醫 |
有豐富中醫臨床工作經驗,退休中醫師,主治醫師以上職稱。 | |
超聲診斷醫師 |
2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臨床醫學(影像診斷方向) |
35周歲以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從事CT/MRI或超聲診斷工作經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生可無資格證。 | |
檢驗醫師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
醫學檢驗 |
30周歲以內,取得醫學檢驗技士資格證;全日制應屆本科生可無資格證。 | |
臨床醫師 |
5 |
|
臨床醫學 |
25周歲以內,應屆畢業生。 | |
總務科干事 |
1 |
電子商務及相關專業 |
28周歲以內,有總務相關工作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