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形勢下的審判工作需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該類人員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屬于輔助性崗位,F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工作程序
1、此次招聘司法輔助人員25名,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考核、體檢、政審、聘用的程序進行。
2、司法輔助人員25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0名,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0米以上。主要職責是協助員額法官開展司法輔助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品行,熱愛法院工作,遵守法院工作紀律規定。
(二)資格條件
年齡 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截止2017年2月14日),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電腦錄入速度快,能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件。
(三)優先條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獲得全國司法職業資格考試A證的;
2、有政法部門1年以上工作經歷(提供勞動合同或單位證明)的;
3、有作品在正式媒體、刊物上發表的。
(四)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的。
2、參加過非法宗教和邪教組織活動的。
3、有其他不適合從司法輔助工作的情形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4日9時至2月14日17時(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四樓 408 室。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其他事項:現場填寫報名表,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1、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全面審核報考人員的各項條件是否符合報考要求。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個人信息填寫錯誤或材料弄虛作假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考試
(一)筆試
根據司法輔助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對報考人員的相關法律常識進行書面測試。
(二)技能測試
通過筆試的報考人員,統一進行電腦錄入技能操作測試,主要測評錄入速度和準確率。
(三)面試
通過筆試、技能測試的報考人員,按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舉止。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實行百分總分制。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分別按照3:4:3的比例計入總分。
六、體檢
通過上述環節的報考人員,按照擬聘用人數1:1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我院指定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一下環節的資格,并根據總成績自然遞補進行體檢。
六、政審及復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和復核,由我院組織實施,根據列明的報考條件統一進行。
七、聘用
1、聘用方式:經考試、體檢、政審復核合格的人員,以勞務派遣方式聘用。
2、待遇依據:按照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下發的《觀山湖區派遣人員服務準入方式和服務成本保障標準實施方案(試行)》(觀府發【2017】2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發生。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任何環節如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九、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各環節的具體時間,將分別另行通知。
2、相關未盡事宜,我院享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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