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鎮區管理水平、優化人員結構,興仁鎮人民政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興仁鎮城管協管員;
(二)招聘數量:2名
(三)職位要求:
1、政治素質高,組織紀律性強,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記錄;
2、熱愛城管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辦事公道,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或相等學歷;
4、具備相關城管工作經歷、退伍軍人、具有機動車駕駛證;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二、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 3月17日(工作日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址:興仁鎮人民政府101室;聯系電話:0513-86619037.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張、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明等復印件(帶原件備查)。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4、若報名或經考核合格的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具體招聘人數由鎮黨委政府集體研究決定。
(二)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后,由工作人員通知面試。面試主要采取問答方式,考核應試人員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分數采取百分制,低于75分者予以淘汰。
(三)考察
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確定的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試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體檢
對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用工性質和待遇
1、擬聘用的人員進行公示后,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待遇: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2100元/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相關待遇按現行標準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興仁鎮招聘工作組負責解釋。
通州區興仁鎮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