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雇員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雇員共36名,其中輔助管理崗位29名,工勤崗位7名。輔助管理崗位中,具體職位為:法官助理11名,書記員8名,司法警察7名,司法技術人員1名,司法行政人員2名;工勤崗位中,具體職位為:司法行政人員7名。
二、招聘范圍
具有深圳市戶籍,已通過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取得相應合格證(雇員資格證截止至2013年10月29日須處于有效期內),并符合其他報考條件(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職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四、報名
(一)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考生在報名前應事先填寫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雇員報名表》(附件2)和《報考人員信息填報表》(附件5),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zfyzzb@163.com。報名時間:2013年12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北路6003號市中級人民法院附樓906室。報名無需繳費。
(二)所需材料
報名表、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驗證證明、學位證書驗證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崗位有職稱資格要求的需提供)、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證明、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附件3需經戶籍地有關單位審核蓋章。
上述材料中各類證件、證書需驗原件,并交復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報名和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須報考者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3、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留兩個電話以上)、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4、報名后經資格初審合格的,電話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
五、考試
(一)面試
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員(輔助類和工勤類)職位直接進行面試,面試分值占100%;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技術人員職位面試分值占60%,同時進行適崗能力測評,測試分值占40%。
(二)適崗能力測評
報考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技術人員職位的,電話通知領取測評通知書。
測評項目:書記員職位進行模擬法庭記錄技能測評;司法警察職位進行體能測評(男子項目為1000米跑和俯臥撐,女子項目為800米跑和仰臥起坐,任一項不合格即為0分);司法技術人員進行計算機操作測評(包括計算機基礎知識、網絡基礎知識、計算機基礎操作、Office基礎操作等)。各職位測評分值占40%,所在職位測評全部合格,計算為綜合分40分;不合格,計算為綜合分0分。
測評標準:記錄技能測評要求熟悉“亞偉”速錄技術,進行聽庭審記錄,要求錄入速度達到180字/分鐘,正確率達到60%;體能測評參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體能評分標準實施(附件4);計算機操作測評總分100分,客觀題50分、上機操作題50分。
考生憑面試或測評通知書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直接參加面試或測評。
報考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員崗位的人員根據面試得分核算綜合分。報考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技術人員崗位的人員根據面試得分和相應的適崗能力測評得分,按照權重核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列次序,從高到低按公布的職位數1:1的比例,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
六、體檢、資格復審、考核和公示
(一)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相片2張,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要求外,其考生身體條件還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關于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檢不合格的,不進入考核環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及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雇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核合格的擬雇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上公示7天。
在體檢、資格復審、考核或公示環節,因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職位需遞補的,可在本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資格復審、考核和公示。
七、辦理雇用手續
(一)擬雇用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雇用的,向市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辦理雇用備案手續。
(二)雇用單位與雇用人員按協商、自愿原則簽訂雇用合同。
八、其它事項
(一)此次招聘條件中時間的計算均截止到2013年10月29日,例如最高年齡35周歲是指1977年10月29日之后出生。
(二)雇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工資撥付與分配實施辦法》(深人發〔2004〕48號)、《關于調整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工資福利性經費核撥標準的通知》(深人社發〔2011〕177號)以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雇員工資分配的具體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文件。
(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網址:http://www.szcourt.gov.cn。在招考過程如有疑問,請在受理咨詢時間撥打以下咨詢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電話:0755-83535818。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附件:
1.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雇員職位表
2.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雇員報名表
3.聘用雇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體能評分標準
5.報考人員信息填報表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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