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時代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皖發〔2018〕27號)等文件精神和市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批復,縣委、縣政府決定:為我縣安置后下崗(失業)和自謀職業退役士兵中再就業困難人員開發80個專項崗位(具體見附件1《舒城縣下崗(失業)和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專項崗位計劃一覽表》),實行公開選聘。現就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1.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后安置地、現戶籍地均為舒城縣,安置后下崗(失業)和自謀職業后再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
2.已辦理退休(包括病退)手續的人員,不在選聘范圍。
二、崗位設置
設置專項崗位80個,其中縣法院執行110輔助崗位8個、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崗位20個,開發區社區工作崗位6個,鄉鎮退役軍人專項崗位46個。
三、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
(1)縣法院執行110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年齡為40-45周歲(1978年3月1日至1983年3月1日之間出生);
(2)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崗位工作人員、開發區社區工作崗位人員年齡為40-50周歲(1973年3月1日至1983年3月1日之間出生)
(3)鄉鎮退役軍人專項崗位人員年齡為40-58周歲(1965年3月1日至1983年3月1日之間出生);
2.沒有固定的財政供給工資性收入人員;
3.沒有個私、合伙企業等經營實體或穩定經濟收入人員;
4.無固定工作單位;
5.身體健康,具有勞動能力,無精神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報名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自愿報名、搖號排序、搖崗選崗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⑴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至10日正常辦公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⑵報名地點:退役士兵戶籍所在地鄉鎮、開發區退役軍人服務站。
2.報名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退伍證(退伍證丟失的須提供退役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A4紙張)各1份;
⑵《舒城縣下崗(失業)、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申請扶持
就業專項崗位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式兩份(可以在報名處領取,也可以從縣政府網站下載);
⑶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
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3.報名注意事項
(1)申報人員在縣法院執行110輔助崗位、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崗位、開發區社區工作崗位和鄉鎮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等4種崗位中只能選擇一種崗位報名,選擇后不得更改。
(2)縣法院執行110輔助崗位和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崗位,請申報人員申報前,詳細了解《舒城縣人民法院招聘簡章》(附件3)《舒城縣司法局招聘簡章》(附件4)后,再決定。
(二)資格審查(2023年3月11日至20日)
1.各鄉鎮、開發區退役軍人服務站按照選聘范圍和資格條件對報名者及其提供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完畢后將報名資格審查表、匯總表(Excel表格)及相關證件材料統一報送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收到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復審。
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
(三)公示(2023年3月21日至25日)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復審結果在舒城縣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即視為具有參加選聘資格擬選聘人員。
(四)選崗
選崗采用搖號和考試兩種方式。
1.搖號(2023年3月28日)
鄉鎮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和開發區社區工作崗位采用搖號方式開展;所有具有參加選聘資格人員,均可參加自己申報崗位的搖號。
(1)鄉鎮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搖號分兩輪,第一輪搖出選崗順序號,順序確定后,再按順序搖選崗號,確定崗位。
(2)開發區社區工作崗位搖出前6名,擬為被聘用人員。
選崗或擬聘用前,如有因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資格條件而取消擬選聘資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按原確定的選崗順序號等額遞補。
2.考試
縣法院執行110輔助崗位、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崗位采用考試的方式開展,具體時間、考試內容等詳情,見招錄單位《招聘簡章》。
選崗、聘用后自動放棄的,今后不再給予提供專項崗位。選崗工作結束后,若出現選聘崗位空缺將不再遞補。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用人(招聘)單位自行決定、組織。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六)上崗
上崗前,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對選聘對象進行崗前培訓。鄉鎮、開發區與選聘對象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三年的,按實際可選聘工作時間簽定,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確定),并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人社局備案。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選聘條件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即予解聘。三年勞動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且符合條件的可以續簽合同。
縣法院、司法局與聘用對象勞動合同,由聘用單位自行決定。
縣法院應聘人員,聘用后如不適應執行崗位工作需求,但仍符合本《公告》招聘的資格條件,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參與當年開發的鄉鎮專項崗位,并直接進入選崗搖號;如不愿參與的,由用人單位按《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工資,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每月實發工資總額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并隨安徽省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和我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
個人績效由用人單位自行決定,退役士兵上崗后,不得以績效有無或多少為由提出任何要求。
六、人員管理
按照“政府開發、屬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各用人單位負責對聘用人員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如發現有法律、法規等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須及時解除或終止與聘用人員勞動合同,停發工資,停繳社保費,并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人社局備案。
七、其他事宜
本次選聘工作由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委)予以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咨詢聯系電話:0564—2790561(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0564—8665530(開發區)
0564—8553012(縣司法局)
0564—2782110(縣法院)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0263(派駐紀檢組)
(以上電話請于工作日正常辦公時間撥打)
中共舒城縣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