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區編委會研究同意,我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2名。為做好招聘工作,根據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單位情況簡介
我區各學校系全額事業單位,隸屬鼎城區教育局,主要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我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2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表)。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三、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紀記錄、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符合招錄公務員的體檢標準;
(四)學科要求:
高中階段教師(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音樂):
1、學歷:報考區一中的要求國家任務全日制師范類一批應屆相應專業本科畢業和全日制研究生相應專業畢業,報考其他普高要求國家任務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專業本科畢業;
2、年齡: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相應學科專業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音樂):
1、學歷:
初中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教師學歷:國家任務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相應專業畢業;
初中信息技術教師學歷:國家任務全日制本科信息技術專業畢業;
初中音樂教師學歷:國家任務全日制本科相應專業畢業。
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學歷:國家任務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
小學英語教師學歷:國家任務全日制英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
2、年齡: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初中、小學教師具有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幼兒教師:國家任務全日制專科學歷,幼教專業畢業,且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報市人社局審批。
(二)發布信息(7月4日—7月12日):將市人社局審批后的實施方案通過鼎城區政府網站、區人社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張貼招聘簡章向社會發布。
(三)公開報名(7月13日—7月14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所有證件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報名費100元。到鼎城區教育局三樓大會議室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表》。
(四)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資格初審,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報考資格終審。每個程序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不符合身份的報考人員,隨時取消資格。
(五)確定開考比例: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
(六)考試:分為筆試和試講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7月18日上午),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的70%計入總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內容為“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
2、試講(7月23日-24日),成績按百分制的30%計入總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
(七)考核及資格復審(7月27日—8月3日):對考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八)體檢(8月中旬):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九)遞補: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崗位不予遞補。
(十)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主管部門確定擬聘人員員名單,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要求提交區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連同“擬聘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報區人社局審批同意。由區人社局統一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擬聘人員依成績排名順序自主選擇有招聘計劃的學校,學校與擬聘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聘用合同書》等。
六、組織、紀律與監督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鼎城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車世忠任組長,龐波、丁福華、劉運華、彭久媛任副組長,彭龍、盧年初、涂國祥、鄭軍、王志新、代曉紅、代芳、雷華平、陳官祥、林春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官祥任辦公室主任。整個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教育局牽頭,人社局配合,人社局只作技術指導。
(二)嚴格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必須嚴格按本方案規定的程序和湘人社發〔2011〕45號要求執行。在實施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市人社局。
(三)加強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區人社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違反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的行為要子以制止和糾正。整個招聘工作要在區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紀律規定,要認真落實公開招聘工作中的公開制度、回避制度、申報核準制度和考試制度。對違反公開招聘程序和紀律規定的工作人員,要視情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要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要依規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七、聘后管理
(一)聘用期限:高中新聘教師聘期為三年(試用期為一年),義務教育階段新聘教師聘期為五年、聘后直接轉正定級,幼兒園新聘教師聘期為五年(試用期為一年),聘用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聘。
(二)待遇:工資暫按目前工資政策核定的職員工資標準執行,享受與現在崗在冊同類教師相同的福利待遇。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
咨詢電話:0736-7383527,0736-7384915
鼎城區教育局 鼎城區人社局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