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縣教師隊伍,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沁水縣補充中小學幼兒教師暫行辦法》,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共招聘教師103名。其中:高中教師20名,初中教師15名,小學教師38名,幼兒教師30名(其中:初中、小學、幼兒教師均為農村學校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及其他要求詳見《沁水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范圍
1.高中教師:本人戶籍為沁水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沁水縣)或派遣到沁水縣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畢業生;山西省范圍內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受地域限制。
2.初中、小學教師:本人戶籍為沁水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沁水縣)或派遣到沁水縣,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幼兒教師:本人戶籍為沁水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沁水縣)或派遣到沁水縣,具有全日制幼師及幼教專科以上學歷。
四、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學習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從教,服從組織安排。
3.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的畢業生,報考高、初中崗位的所學專業應與應聘崗位學科一致,也可按教師資格證所認定學科報名;報考小學崗位的 所學專業應與應聘崗位學科一致或相近(文科可報語文,理科可報數學)。
4.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高初中、小學崗位的必須具有相應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除外)。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6.具備與所報崗位相對應等級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1.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沁水縣政務大廈一樓行政審批大廳
4.報名時需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統一用A4紙復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張(與《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所貼照片底版相同)。
5.報名人員分學段按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師范類畢業生如所學專業與教師資格證上確定的學科不一致時可二選一,非師范類畢業生按教師資格證書確定的學科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一經確定,不再受理改報。
6.報考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所提供的個人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查實有誤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7.每個學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
8.考生于2012年11月15日—11月16日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考生須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公開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評。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百分制記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含加分)。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科目為一門(其中幼兒教師為綜合科目),主要內容:
A.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為相應專業的高中及以上知識。
B.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為相應專業的初、高中知識。其中:初中內容約占30%,高中內容約占70%。
C.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為相應專業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其中:小學內容約占30%,初中內容約占50%,高中內容約占20%。
D.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為語、數兩科和幼教專業知識,以小學、初中和中等幼兒師范教材為準。其中:語文、數學各約占20%,幼教專業知識約占60%。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學段按崗位以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測評對象(不達這一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出現成績并列時一并納入專業技能測評對象)。
2.專業技能測評
(1)專業技能測評采取面向評委講課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綜合表現、專業知識和能力等項目。
(2)采取現場評分的辦法,百分制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平均后為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60分為合格線,成績當天公布。
(3)測評內容:以各應聘崗位現行國家統編教材內容為準,均隨機抽取一個課題進行講課。備課2小時,講課20分鐘。
(4)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專業技能測評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其測評成績須達到70分。
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加分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09〕64號)及有關文件精神,參加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晉西北計劃及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且在服務期滿3年內的(含3年)在筆試總分中加5分。時間計算截止2012年11月9日。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項,最多不能超過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
4.成績計算
中、小學教師總成績=筆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評成績×40%,幼兒教師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評成績×60%。以上各項分數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以下順序確定:
(1)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數排序;
(2)中、小學教師招聘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幼兒教師按專業技能測評成績從高到低;
(3)按專業技能測評時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成績從高到低;
(4)學歷高者優先,同等學歷雙學位優先。
七、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以招聘名額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額,不再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八、考核與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全面考核。因資格復審、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沁水政府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且核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與管理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分學段按崗位依據總成績依次摘牌上崗,同時填寫《沁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并辦理增人、編制、工資等手續。新聘用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續聘或解除合同。
十一、組織實施
為了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領導組及辦公室,負責本次公開招聘教師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二、紀律與監督
為了加強對招聘工作的有效監督,由縣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吸收人社、編辦及用人單位紀檢人員參加,共同組成招聘工作紀檢監督組,對整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凡參加這次招聘、考試、考核等工作的人員,要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待這項工作,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并按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一律調離招聘工作崗位,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檢委:0356--7021336
縣人社局:0356--3215688
縣 編 辦:0356--7025206
縣教育局:0356--7028504
附件:>>2012年晉城市沁水縣招聘中小幼教師崗位一覽表
沁水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 |||||
類別 | 招聘崗位 | 招聘 名額 |
戶籍要求 | 學歷要求 | 備注 |
高中教師 (20名) |
語文 | 2 | 山西省 | 戶籍為沁水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沁水縣)或派遣到沁水縣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學歷,山西省范圍內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受地域限制。 | |
數學 | 2 | ||||
政治 | 1 | ||||
歷史 | 1 | ||||
物理 | 2 | ||||
化學 | 1 | ||||
地理 | 5 | ||||
體育 | 3 | ||||
音樂 | 1 | ||||
計算機 | 2 | ||||
初中教師 (15名) |
語文 | 3 | 戶籍為沁水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沁水縣)或派遣到沁水縣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 | |
數學 | 2 | ||||
英語 | 1 | ||||
生物 | 1 | ||||
物理 | 3 | ||||
歷史 | 1 | ||||
音樂 | 2 | ||||
體育 | 1 | ||||
美術 | 1 | ||||
小學教師 (38名) |
數學 | 10 | |||
語文 | 10 | ||||
英語 | 12 | ||||
音樂 | 2 | ||||
體育 | 2 | ||||
美術 | 2 | ||||
幼兒教師 (30名) |
幼兒教師 | 30 | 戶籍為沁水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沁水縣)或派遣到沁水縣 | 全日制幼師及幼教專科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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