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各中小學校教師隊伍,逐步改善我縣中小學校(含幼兒園、職業中專)年齡結構和學科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務員局、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以及《上杭縣人民政府批轉縣教育局等單位關于2013-2014學年中小學(含幼兒園、職業中專)教職工增補工作意見的通知》(杭政綜〔2013〕53號)文件精神,按照龍巖市公務員局核準的招聘計劃,現就我縣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含幼兒園、職業中專)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要求,報考者的相關學歷取得時間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報考者相關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3月26日,有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足月累計。
4、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中未規定全日制普通院校的,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所規定的學歷均包括該學歷及其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其補充規定)。
6、招聘范圍為龍巖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①2013年3月26日前常住戶口在龍巖市轄區內的;②籍貫屬龍巖市轄區內的畢業生;③龍巖市轄區內生源的畢業生。招聘范圍為另有要求,其確認報考者條件按以上原則類推。
7、國有單位正式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8、報考者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9、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現在讀的全日制高校學生(不含2013年正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和本縣財政核撥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二)相關鄉鎮農村小學教師職位的各學科招聘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計劃招聘50名,按農村小學教師職位一和農村小學教師職位二分別進行招聘):
1、農村小學教師職位一(計劃招聘24名):
(1)各學科的招聘名額為:語文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數學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音樂4名、美術4名、體育4名;語文、數學教師職位中如有男性(或女性)應聘人員的少于相應的招聘人數,則該學科的剩余招聘名額面向女性(或男性)應聘人員招聘。
(2)招聘范圍為龍巖市。
(3)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人員及往屆師范類畢業人員須具有教師資格證;專業要求分別為:語文教師職位要求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歷史專業及小學教育、初等教育專業;數學教師職位要求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專業及小學教育、初等教育專業;音樂、美術、體育教師職位要求對口的專業。
(4)年齡要求: 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農村小學教師職位二(計劃招聘26名):
(1)各學科的招聘名額為:英語3名、科學4名、音樂4名、美術4名、體育8名、信息技術3名。
(2)招聘范圍為面向2009年由上杭縣教育局統一編外聘用到公辦小學且現仍在崗、2009-201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招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
(4)招聘后5年內不得流動到我縣農村小學以外的單位。
(三)幼兒教師職位的招聘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計劃招聘63名,按幼兒教師職位一、幼兒教師職位二和幼兒教師職位三分別進行招聘):
1、幼兒教師職位一(計劃招聘50名):
(1)招聘范圍為龍巖市。
(2)報考人員須具有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或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音樂、舞蹈、美術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幼兒教師職位二(計劃招聘10名):
(1)招聘范圍為:面向我縣公辦幼兒園(班)自主聘用(以2010年11月在冊為準,下同)且現仍在崗的教師以及我縣1996年縣統一編內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的原自收自支事業編制幼兒教師招聘。
(2)應聘人員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3)年齡要求:我縣公辦幼兒園(班)自主聘用教師以及我縣1996年縣統一編內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后一直在我縣公辦幼兒園(班)任教的自收自支幼兒教師,須197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在我縣同一公辦幼兒園(班)連續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且現仍在崗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196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1996年縣統一編內招聘但在2004年被解聘后不在我縣公辦幼兒園(班)任教的自收自支幼兒教師須1973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后安排到農村幼兒園任教,5年內不得流動到我縣農村幼兒園以外的單位。
3、幼兒教師職位三(計劃招聘3名):
(1)招聘范圍為:面向2009年由上杭縣教育局統一編外聘用到公辦幼兒園且現仍在崗、2009-201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招聘。
(2)取得學前教育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3)招聘后安排到農村幼兒園任教,5年內不得流動到我縣農村幼兒園以外的單位。
(四)中學教師職位的招聘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計劃招聘12名,按中學教師職位職位一、中學教師職位職位二分別進行招聘):
1、中學教師職位一(計劃招聘7名):
(1)各學科的招聘名額為:語文1名、數學1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1名、美術1名、體育1名。
(2)招聘范圍為:面向龍巖市范圍內的“985工程”高校對口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畢業生)、以及2013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
(3)年齡要求: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中學教師職位二(計劃招聘5名):
(1)招聘崗位為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業要求為:心理學、應用心理學。
(2)招聘范圍為龍巖市。
(3)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人員及往屆師范類畢業人員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4)年齡要求: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職業中專專業教師職位的招聘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計劃招聘8名):
1、各學科的招聘名額為:建筑專業教師4名、計算機專業教師1名、會計專業教師2名、汽車實習指導教師1名。
2、招聘范圍為龍巖市。
3、報考人員須具有對口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汽車維修方面高級技師、技師資格的人員報考汽車實習指導教師職位,學歷要求可放寬為汽車維修方面專業的大專學歷。
4、各招聘學科的專業要求分別為:(1)建筑專業教師要求為:建筑學、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工程力學類、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排水工程、測量、測繪工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2)計算機專業教師要求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網絡工程、數字媒體技術;(3)會計專業教師要求為:會計與審計類各專業;(4)汽車實習指導教師要求為: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工程、車輛工程、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