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椒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解決部分學校教師緊缺和學科不配套等問題,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3年全椒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79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中共全椒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全椒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79名教師,其中高中教師(含縣職教中心)14名、初中教師20名、幼兒園教師45名。具體招聘教師的學校和學科見《全椒縣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見附件1)。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符合崗位要求的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縣職教中心招聘的教師可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否則終止聘用合同);
6、學歷、專業要求:
⑴應聘全椒中學、慈濟中學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下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⑵應聘縣職教中心和初中教師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⑶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于6月10日起在縣政府網站、縣教育局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相關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7月5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地點:縣教育局四樓人事股;咨詢電話:0550-5035204。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聘用崗位要求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中:2013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3年畢業,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材料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全椒縣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提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學段和學科進行報名,每個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學科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員數的比例不小于3:1,對幼兒園教師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因應聘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崗位,其應聘人員允許在報名截止日后一天內,改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
5、根據《安徽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同意繼續執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45元。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3年7月16日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8、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負責解答。
(三)考試形式:
考試分筆試和能力測試兩個階段進行。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課》、《專業課》。
(2)筆試內容:《公共課》考試內容為專科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時限為90分鐘,卷面分為100分,其中《教育學》、《心理學》各占50分。《專業課》考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相應知識,(高中[含縣職教中心]、初中教師崗位考相應學科本科層次知識,幼兒園教師崗位考專科層次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卷面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3年7月17日。具體為:
上午:9:00—10:30《公共課》;
下午:14:30—16:30《專業課》。
筆試考點:設在全椒縣城區內,具體考點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