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攸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公告
根據全縣農村小學學科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攸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攸辦發〔2012〕13號)的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農村小學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組織嚴密,程序規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組織領導
為加強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唐衛湘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建勇和副縣長文斌同志擔任,成員由縣委組織部、人社局、監察局、編辦、財政局、教育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何文庭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縣組織、人社、編辦、教育部門抽調,辦公室負責草擬招聘方案、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組考、體檢、考核等工作。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 招聘崗位與計劃
招聘崗位為農村小學教師40人,其中小學語文教師10人,小學數學教師10人,小學美術教師10人,縣特殊學校
教師1人,幼兒教師9人。
三、報名及招聘崗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9日至1996年10月9日期間出生,出生時間以本人身份證為準),部分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考試工作的組織
考務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牽頭組織協調,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考務工作人員從組織、監察、人社、編辦、教育部門抽調。
(一)命題
筆試、面試試題的命題、保密等工作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各派一人共同負責。命題工作委托縣外專業考試機構負責。
(二)監考與評卷
筆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人員從組織、人社、編辦、教育部門抽調。考前對監考及其他工作人員進行職責、紀律等相關業務培訓。
評卷、計分、排名等工作委托縣外專業考試機構負責。
(三)面試工作
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人員從組織、監察、人社、編辦、教育部門抽調。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全部外請,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各派1人負責評委聘請。
六、招聘程序
(一)制訂招聘方案
縣教育局擬定招聘方案,由縣人社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提交領導小組會議審定。方案經領導小組領導簽字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縣紅網、縣公眾信息網、縣人事信息網站發布。同時在縣人社局及教育局醒目處張貼。信息在報考前發布,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報名、筆試時間以信息發布為準。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和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核報名對象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1、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4年10月9日至15日(10月12日星期天不休息)。報考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薄、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報名地點設縣教育局(縣發展中心1070室,聯系電話:2422381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可減少招聘計劃或調劑到其它崗位。
(四)筆試
1、準考證的領取。準考證統一由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制發。考生10月29日-31日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縣發展中心1033A室,聯系電話:24327825)領取。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范圍。主要內容是教育學、心理學及所競聘崗位的專業知識。
4、筆試成績計算。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教育學、心理學占30分,專業知識占70分。考生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
2、面試的內容和要求。面試的內容為備課、說課,說課時間為10分鐘。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
3、面試的組織。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組織協調,工作人員從縣組織、監察、人社、編辦、教育局抽調。
4、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對面試當天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或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平均分。
(六)體檢與考核
1、體檢對象的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為主排名)。體檢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體檢的組織及項目標準。體檢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組
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2010年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實施。
3、考核。考核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參加。主要考核競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現實表現、學業成績、資格條件真實性、是否有違反計劃生育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等情況。具體考察標準依據湘人發〔2010〕27號文件要求執行。如出現考核不合格的,從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縣公眾信息網及縣人事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縣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經縣組織人事聯席會議同意后,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教育局及時與應聘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1、公開招聘人員屬在職人員的,應憑《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通知》到原單位解除(終止)人事(勞動)關系并取得證明,然后按規定與招聘單位簽定聘用合同;屬首次就業人員的,應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人員登記表》。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
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正式聘用人員人事檔案歸口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實行人事代理。
七、監督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客觀公正,縣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參與,實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舉報電話: 縣委組織部 24223731
縣監察局 24222449
縣人社局 24327826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市糾風辦 0731-28680178
八、紀律要求
(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將嚴格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攸 縣 教 育 局
2014年9月23日
附:2014年攸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
2014年攸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表 | ||||||||||
主管部門 |
崗位類別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計劃數 |
招聘范圍 |
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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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齡要求 |
性別 |
最低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備注 | |||||
攸縣教育局 |
專業技術(農村小學教師) |
小學語文教師 |
10 |
不限 |
30歲 |
不限 |
大專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具有教師資格證的攸縣96級株洲電大工藝美術班、攸縣籍97級湖北孝感師范普師班、攸縣籍98級攸縣師范普師班畢業生年齡放寬至42歲且學歷放寬至中專) |
美術面試含專業能力測試 |
小學數學教師 |
10 | |||||||||
小學美術教師 |
10 |
美術類 | ||||||||
特殊學校教師 |
1 |
特殊教育類 | ||||||||
專業技術(農村幼兒教師) |
幼兒教師 |
9 |
不限 |
30歲 |
不限 |
中專 |
學前教育類 |
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學前教育類專業畢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專業不限),具有幼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 |
面試含專業能力測試 | |
合 計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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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農村小學教師和農村幼兒教師崗位設定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少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