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15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區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海曙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曙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初中教師5名:初中數學2名,初中科學1名,初中音樂1名,初中社會(地理專業)1名;
小學教師44名:小學語文22名,小學數學8名,小學英語2名,小學科學3名(其中男性1名,性別不限2名),小學體育田徑4名(其中男性2名,性別不限2名)、小學體育籃球1名、小學體育足球2名(其中男性1名,性別不限1名)、小學信息2名(其中男性1名,性別不限1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198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生源、戶籍地不限;
5、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對口,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可以研究生或本科所學專業報名。
應聘者同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包括浙師大5%學子英才畢業生);
(2)高校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3)獲得部屬師范院校、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校優秀學生干部或校優秀團干部榮譽稱號的畢業生;
(4)高校期間曾獲得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大賽省級榮譽,或獲得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比賽賽區獎項榮譽(僅限報考中小學數學崗位),或獲得省級及以上體育競賽前八名(含集體項目,僅限報考小學體育類崗位)的畢業生。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4年12月12日14:00-17:00,浙江師范大學田家炳教學樓17幢一樓116教室
2014年12月13日8:30—12:00,浙江師范大學田家炳教學樓17幢二樓212教室
2、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填報好該登記表,報名當日與相關材料一并上交。報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向審核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通過者當場發放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筆試和面試等一系列考試的相關憑證,請妥善保管)。
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1:3的招聘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崗位數。對個別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本次招聘公告將同期在浙江師范大學就業網、寧波市教育人事網、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海曙教育網上發布。
(二)考試
考試分兩類崗位進行。
第一類崗位:中小學數學、中小學科學、中學社會(地理專業)、小學語文、小學英語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筆試
筆試定于2014年12月13日下午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將于12月13日晚8:30左右在浙江師范大學原筆試教室門口公布,同時在海曙教育網上公布。
3、面試
面試定于2014年12月14日上午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在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
面試滿分100分,內容為說課和答辯,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
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面試結束后在海曙教育網上公布。
4、簽署就業協議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簽約時間擬定于2014年12月14日下午3點左右進行,地點在浙江師范大學16幢112室。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簽訂就業協議考生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者體檢、考察不合格,協議則自動解除。
第二類崗位:小學體育、初中音樂、小學信息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考試含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
2、筆試
筆試定于2014年12月13日下午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將于12月13日晚8:30左右在浙江師范大學原筆試教室門口公布,同時在海曙教育網上公布。
3、專業技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人選。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與報考崗位相關的特長展示;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筆技折算成績和,筆技折算成績和=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的高低依次排名(筆技折算成績和相同的,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
專業技能測試定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在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在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請隨時關注海曙教育網。
4、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內容為說課和答辯,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
面試定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在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在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技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三)體檢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及人力社保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第一類崗位已簽約的則解除就業協議。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由海曙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教育局遞交書面申請。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第一類崗位已簽約的則解除就業協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并經核實的淘汰,第一類崗位已簽約的則解除就業協議。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由區教育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第一類崗位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第二類崗位以筆技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2015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榮譽證書,留學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畢業證書、認證書兩證取得時間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榮譽證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或實行初期工資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繼續聘用;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實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不予繼續聘用。
(四)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教育網。
咨詢電話:0574-87195724
監督電話:0574-87195727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紀委辦)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