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2]106號)、《關于市教育局2015年度補充市屬中小學教師使用編制計劃的批復》(十編發[2015]3號),十堰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含東風分局所屬學校)、市高級技工學校、市政府機關幼兒園、十堰外國語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十堰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含東風分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138名,市高級技工學校公開招聘教師5名,市政府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2名,十堰外國語學校公開招聘教師3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詳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四)應聘特殊學校教師應具備特殊教育相關知識;
(五)身體、心理健康;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已在編在崗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予受理應聘的人員。
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年齡計算日期為1月1日后 (如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1月1日后,依此類推),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31日。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每天8:30-17:30)期間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bsyrss.gov.cn),進入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彩色登記照(jpg格式,20KB以下)。
2、初審、交費。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查詢報考申請初審結果。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未通過初審或需退回補充材料考生如需改報其他崗位,請聯系招聘單位刪除報考信息后重新報考,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負責,有關事宜請咨詢各招聘單位聯系人。通過報考申請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確認及交費,網上交納報名費100元/人,考生交費后狀態顯示為確認,交費即為成功。未按時交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的考生請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妥善保存以備資格復審使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在面試資格審查時,經核實將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3、改報。報名、交費并確認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緊缺學科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減少或取消的崗位調劑到緊缺的崗位。5月15日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十堰市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5年5月18日到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選擇已達到開考比例并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現場改報。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報的考生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5月21日至筆試前,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十堰市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719-8650722。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5月24日。考試時間18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
①教師崗位考學科專業知識(本專業主要課程),卷面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70%;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綜合知識等,卷面滿分為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②會計、校醫、舞蹈、圖書管理、市場營銷、保育等教輔崗位只考學科專業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3、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5分計算總分。“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附件2)于2015年5月14日17:00前交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根據十政辦發[2013]176號文件精神,兩個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及以上的十堰城區社區網格員在筆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計算總分。請網格員考生于2015年5月14日17:00前提供兩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網格員報考優惠申請表》交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筆試結束后在上述網站查詢成績,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小學語文、小學數學按1:2的比例,緊缺學科按經批準降低的開考比例)確定并公布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五、面試資格審查
2015年5月28日至29日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1份(網上報名時打印)、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按上述順序裝訂。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審查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6月1日,在上述網站公布遞補資格審查考生名單。遞補人員于6月3日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若招聘崗位未達到1:3開考比例(緊缺學科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 6月8日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時,2015屆畢業生若暫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包含姓名、專業、學歷、入學時間、畢業時間、身份證號,于2015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若在下發聘用文件前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