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望謨縣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簡章
根據中共黔西南州委組織部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23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文件精神,針對我縣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重緊缺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職位及方式
1、計劃招聘238名。
2、招聘職位:各招聘職位詳見附件一《2015年望謨縣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如有同時填報兩個及以上職位的,則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各類招聘人員實行公開報名、分類考試、分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及以上畢業生(2015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在望謨縣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的“四項目”人員(即“一村一名大學生”、“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3、望謨縣原任或現任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本職工作;
2、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為望謨經濟發展奉獻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6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在我縣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的村干部,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前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工作年限未滿3年的(工作年限以組織、人社部門行文錄(聘)用時間為依據,含試用期);
2、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未滿5年的;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8、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辭職未滿5年的;
9、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10、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
1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12、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近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1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6月29日---7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費:100元/人;
4、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本人親自前往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二)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證書。2015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報名,但必須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3、已婚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和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以及縣級以上衛計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有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方才有效;
4、在望謨縣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的、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交由我縣“引導辦”、“項目辦”開具的服務證明或執基層項目服務證書;
5、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鎮)出具的相關任職文件;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出具縣民政部門的當選證書。若任職文件和當選證書無原件的則由鄉鎮負責人在復印件上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另行加蓋鄉(鎮)黨委或政府公章;
6、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須持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組織、人社部門行文其參加工作文件。
報名時,考生按照《招聘簡章》填寫《報名表》(附件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交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4張。《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名時,考生按照《招聘簡章》填寫附件二《2015年望謨縣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以下均簡稱《報名表》,然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交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4張。《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為準),如聯系電話與報名時不一致,請及時與望謨縣招聘辦公室聯系更改,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考生憑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收費憑據,于2015年7月20日至21日到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
(五)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3)農村計生“兩戶”(夫妻雙方均為農村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家庭子女報考加5分。
(4)望謨縣戶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