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方案
為充實和優化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強全州農村教育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州發〔2014〕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我縣教育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人員4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按發布招聘方案、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的步驟進行,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5、在報名時同時進行面試,要求五官端正、臉部無明顯缺陷,肢體無明顯殘疾,表達清晰,無口吃現象;
6、有戶籍要求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符合招聘范圍要求,戶籍認定時間以2015年7月2日前為準;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7年7月14日至1984年7月14日期間出生);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湘西州教育網、瀘溪縣人民政府網及紙質張貼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4日-7月17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瀘溪縣明德小學教學樓。
3、報名方式及要求:⑴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⑵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⑶報名時,先進行面試,面試只定等次,不記分,面試合格后方可報名;⑷報名手續: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戶籍證明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同時提交《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⑸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本縣聘用的特崗教師不能報名;⑹報名費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
(三)資格審查
1、報考對象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統一核發準考證。
2、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筆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3、開考比例:崗位計劃與該崗位報名人數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報州人社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考試
1、筆試:招聘考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本學科知識和綜合知識合卷,總分100分。本學科知識為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占總分的80%。綜合知識為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總分的20%。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0:40)。筆試準考證于2015年7月22日到瀘溪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同一崗位擬體檢對象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通過面試確定體檢對象(面試內容為試教等)。體檢不合格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由縣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對象。若考核不合格,則按體檢遞補的辦法依次遞補對象進行體檢和考核。
(七)聘用及待遇
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員為國家正式在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則取消聘用資格。應聘者一經聘用,必須安心到應聘學校工作,三年內不得自行提出調動。
五、本方案由瀘溪縣教育局、瀘溪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43—4265960(瀘溪縣教育局)
0743—4263875(瀘溪縣人社局)
瀘溪縣教育局
瀘溪縣人社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