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順縣中心幼兒園選調教師的通告
為提高幼兒園教師隊伍素質,不斷優化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關于縣城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15﹞150號)精神,經縣教育局同意,泰順縣中心幼兒園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幼兒教師。為規范有序地做好選調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公平、公開、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條件
1.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本縣在編正式教師。
2.教齡須滿3年,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且2014學年度在幼兒園任教。
4.下列教師不能參加選調:
(1)擅自離崗者;
(2)近兩年受黨紀、政紀處分者;
(3)師德考核不合格者;
(4)近兩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者。
二、選調學科、人數
幼教綜合2名。
如出現符合條件報名人數不足差額要求的,則相應減少選調人數或不選調。(縣城其他幼兒園的教師若參加選調入圍被調走的,則按本次選調成績遞增選調人數,按選調成績下一名調入該幼兒園)。
三、選調辦法
1.幼兒園教師選調工作由縣中心幼兒園組織實施。
2.選調總成績包括學校選調成績和選調加分兩個部分,學校選調成績占80%、選調加分占20%。
3.學校選調成績按入圍教師面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只作為入圍面試環節的依據,不計入學校選調成績。
四、選調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審核:攜帶學歷證書(第一學歷和最后學歷)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選調報名表、調動申請表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縣中心幼兒園四樓會議室報名。7月14日公示資格審核結果。
(二)筆試:經資格審核,符合選調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選調人數3倍的,統一參加由縣中心幼兒園組織的筆試(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人數3倍的則直接進入面試)。
1.筆試時間:7月15日上午9:00-11:00在縣中心幼兒園舉行(參加選調筆試老師上午8:20到縣中心幼兒園會議室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2.公布筆試成績:7月17日上午8:00。
3.查分登記及結果公布:要求查分的教師于7月17日上午11:00前到縣中心幼兒園會議室登記。7月17日下午15:00,公布筆試查分結果。
4.公布面試入圍名單:7月18日上午公布面試入圍名單(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同時,入圍對象提供加分的相關證明材料。7月19日公示入圍教師選調加分成績。
(三)面試:技能技巧(命題繪畫、自彈自唱、幼兒舞蹈即興創編)占40%、試講占40%、綜合素質測試占20%。
1.集中時間: 2015年7月 19日上午6:30集中縣中心幼兒園會議室并抽簽。
2.測試時間: 上午7:00-12:00。
3.測試內容(滿分100分)
(1)命題繪畫(滿分20分)。按照規定主題自創美術作品一幅,提供4開鉛畫紙一張,其余材料應試者自備,限時40分鐘。
(2)自彈自唱(滿分10分)。視唱曲目抽簽確定,伴奏樂器為鋼琴,自彈自唱,限時5分鐘以內。
(3)幼兒舞蹈即興創編(滿分10分)。應試者熟悉樂曲一遍,自編舞蹈動作,2分鐘內完成。
(4)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分)。應試者在10分鐘內回答指定的問題(包括思考及答題時間)。
(5)試講(滿分40分)。備課時間為40分鐘,試講時間不超過12分鐘。
4.測試地點:縣中心幼兒園四樓多功能廳。
(四) 公示:7月20日根據選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名單(若有分數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者錄取),并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
(五) 上報發文:結果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教育局發文。
五、其他事項
1.入圍面試的選調對象須在7月18日下午16:00前將選調加分相關證件(證明)送交泰順縣中心幼兒園四樓會議室,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項加分權利。
2.班主任加分以原學校提供的班主任津貼發放的工資冊復印件(須加蓋原學校公章)為準。
咨詢電話:錢老師 13616623201(653201)
附件:(附件下載)
1.2015年泰順縣城部分學校教師選調加分條件
2.2015年泰順縣中心幼兒園選調教師報名表
3.2015年泰順縣中心幼兒園教師選調資料清單
泰順縣中心幼兒園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