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填寫《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審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加分審核表》),并按要求提供加分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審查,由招聘單位報名審核人員審核簽字。對未按要求填寫和提交《加分審核表》以及未按規定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考生在報名時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以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須提供縣級以上表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父母雙方均系黔西南州農業戶口的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農村獨生子女證》或《農村二女絕育證》及《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并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
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除加蓋單位公章外,須由經辦人員簽字。報名時間截止后,報考人員不得再補交任何同報名加分等有關的材料,招聘單位也不得再收取補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本簡章有關規定,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加分條件等進行認真的資格審查,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報名審核人員在《報名表》、《加分審核表》、其他報名資料復印件上分別簽署審核意見并簽名和加蓋單位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報名。報名結束后,報名登記冊需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一同上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一)筆試內容
報考縣直事業單位、鄉鎮事業站所、光照小學崗位的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總分為150分;
報考鄉鎮幼兒園的考試科目為《幼教專業知識》,總分為15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準考證》的發放
《筆試準考證》于2015年8月27日—8月28日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考生憑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收據領取。
(四)筆試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總分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未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六、體檢
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總分達到70分及以上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遇同一崗位進入體檢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超過時限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
在規定的時間內自動放棄體檢(含不按時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結果均按不合格處理,不遞補人員體檢;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不遞補人員體檢。
體檢(復檢)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復檢)所需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檢查和指導(具體考察辦法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堅持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察其現實綜合表現。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結果為不合格,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沒有考察依據(畢業生學籍檔案、個人人事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四)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不得報考情形的;
(五)不符合國家機關公職人員計劃生育相關政策法規的;
(六)其它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的。
凡不按時參加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考察結果按不合格處理,不遞補人員考察。考察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數的不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對筆試、體檢、考察等重要內容和程序,按照有關規定在晴隆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ql.gov.cn/)上進行公示。
考察結束后,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七天,公示結果不影響其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又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時根據招聘單位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聘用,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總分并列的,必須服從分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不愿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規定時間不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晴隆縣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期間不予辦理調出縣外手續。
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法違紀行為。如有違紀情況發生,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三年內不得報考,并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聲明: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不指定任何參考書籍。
咨詢電話:0859—7611925
監督電話:0859—7610583
附件:1.《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
2.《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審核表》
晴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8月3日
1.《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rar
2.《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3.《2015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審核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