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招聘辦組織,各縣(區)招聘辦具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計生證明原件等報考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需按照《招聘簡章》報考條件的規定提供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各縣(區)招聘辦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必須書面簽署《安順市2015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報考承諾書》,面試人員名單由各縣(區)招聘辦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各個招聘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聘用資格,考生責任自負。
八、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各縣(區)招聘辦負責本轄區內面試考務工作。全市設8個面試考點,分設在各縣(區)人民政府所在地。
報考鄉(鎮)中小學幼兒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含少數民族鄉鎮小學“雙語教學”崗位)的面試采取試教方式進行,其它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面試;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區)招聘辦在相關網站公告,請考生關注并查閱。
(二)總成績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150%×60% + 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入下一環節;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筆試、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筆試考試,按加試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九、體檢
體檢必須在本縣(區)招聘辦指定的縣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各縣(區)招聘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和自動放棄體檢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自動放棄體檢的考生應在發布體檢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結果由現場監督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有關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參照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各縣(區)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事業單位招聘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招聘辦確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各縣(區)招聘辦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由各縣(區)招聘辦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應當組成考察工作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ǹ忌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和資格復審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察不合格,由各縣(區)招聘辦報市招聘辦備案,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在職在編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5年8月1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考察工作應在發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內結束,并公告考察結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和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放棄考察的考生應在發布考察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
十一、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各縣(區)招聘辦在招聘信息發布的網上向社會公告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根據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縣區(工委)人社局(組織人事部)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聘用人員和單位填報《安順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貴州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等嚴肅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中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忌樵儭墩衅负喺隆氛埖顷憽鞍岔樖腥嗣裾W”、“安順黨建網”、“安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及“各縣(區)人民政府網”。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有關內容)都將在以上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辦研究確定。
十三、招聘咨詢電話及監督電話
1、政策咨詢電話:
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
0851-33460221(西秀區)
0851-34226315(平壩區)
0851-36220062(鎮寧自治縣)
0851-37220375(關嶺自治縣)
0851-35239308(紫云自治縣)
0851-33416706(經濟技術開發區)
0851-33596020(黃果樹風景名勝區)
0851-33661025(龍宮風景名勝區)
2、技術及繳費咨詢電話:
0851-33281804(市人社局考試中心)
3、監督電話:
0851-33640698(市人社局監察室)
0851-33351707(西秀區)
0851-34864498(平壩區)
0851-36222204(鎮寧自治縣)
0851-37223142(關嶺自治縣)
0851-35233492(紫云自治縣)
0851-33416226(經濟技術開發區)
0851-33596049(黃果樹風景名勝區)
0851-33661043(龍宮風景名勝區)
附件1:安順市2015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2:安順市2015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rar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