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教審〔2015〕23號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
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
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定于9月11日至11月20日進行(其中,網上申請時間:9月11日至10月16日)。為了做好認定的組織工作,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體部署和《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瓊教師〔2012〕8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戶籍或工作地在海南省內,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合格證明》而未認定的人員。
個別2011年入學、2015年我省各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上半年來不及申請的可在本次申請認定。
二、認定條件
認定教師資格條件按照《海南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執行,學歷要求: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執行《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要求,其中:申請普通話和語音相關任教學科應當達到一級水平,申請任教學科為語文和對外漢語的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其他任教學科的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請于2015年9月11日至10月16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在“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欄下方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報人網報入口”(2015年我省各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欄下方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選擇相應的認定機構,并按要求完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申請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多申報無效。
(二)申請認定
按照屬地管理和認定權限,申報人員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認定機構,不允許跨機構認定,具體如下:
1.戶籍或工作地在海口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請選擇本人戶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區教育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請選擇海口市教育局。
2.戶籍或工作地在三亞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請選擇本人戶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區教育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請選擇三亞市教育局。
3.戶籍或工作地在洋浦經濟開發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請選擇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請選擇海南省教育廳。
(三)現場確認
1.海南省教育廳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2015年9月28日—10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周五下午不對外辦公),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樓57—58號窗口。
2.市、縣(區)認定機構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機構自行安排,具體時間和地點請在網上申報系統“現場確認注意事項”處查看,或咨詢所選擇的認定機構。
3.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必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打印,規格為A3紙雙面打印。準備3張小2寸與網上申報系統中同底的彩色相片,2張分別貼在申請表上相片欄,另一張輕貼在一份申請表右上方,供辦理證書使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A4規格);
(3)戶籍證明材料或工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A4規格)。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A4規格);
(5)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A4規格);
(6)《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A4規格)。
(7)《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1份,體檢時間8—11月(規格為A4紙雙面打印,樣表可從海南省教育廳網站“資源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8)《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1份(A4紙,樣表可從海南省教育廳網站“資源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9)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
以上(2)—(9)項申請材料請按順序夾在材料(1)中。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由海南省教育廳認定的,證書領取時間為2015年11月9日—11月20日;由市、縣(區)教育局認定的,證書領取時間請咨詢所選擇的認定機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自治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保證工作人員和辦公設施設備到位,精心組織,及時公布本市、縣(自治縣)、區現場確認時間及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認定機構工作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認定工作,確保認定質量。
附件:海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電話
海南省教育廳
2015年8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5年8月5日印發
附件
海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電話
認定機構名稱 |
聯系電話 |
認定機構名稱 |
聯系電話 |
海南省教育廳 |
65203038 |
東方市教育局 |
25501156 |
海口市教育局 |
68558261 |
萬寧市教育局 |
62229120 |
海口市美蘭區教育局 |
65321276 |
五指山市教育局 |
86637851 |
海口市秀英區教育局 |
68668714 |
臨高縣教育局 |
28262663 |
海口市龍華區教育局 |
66568646 |
保亭縣教育局 |
83666810 |
海口市瓊山區教育局 |
65826136 |
樂東縣教育局 |
85597060 |
三亞市教育局 |
38860907 |
屯昌縣教育局 |
67815124 |
三亞市海棠區教科局 |
88812583 |
定安縣教育局 |
63831818 |
三亞市吉陽區教科局 |
31898111 |
白沙縣教育局 |
27726008 |
三亞市天涯區教科局 |
88341862 |
陵水縣教科局 |
83322335 |
三亞市崖州區教科局 |
88823053 |
昌江縣教育局 |
26630505 |
文昌市教育局 |
63220821 |
瓊中縣教育局 |
86222401 |
瓊海市教育局 |
62835439 |
澄邁縣教科局 |
67620580 |
儋州市教育局 |
23334285 |
洋浦社會發展局 |
28829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