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校教師公告
根據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公辦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事業編制)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46名(其中初中教師5名,小學教師41名),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2016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校教師招聘計劃》(附件一)。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1.招聘范圍及對象:
(1)嘉興市(包括縣<市、區>)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嘉興市戶籍和嘉興市生源的歷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包括縣<市、區>,以2016年3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兩次二等及以上校級年度獎學金的人員戶籍不限。
2.資格條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
3.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二)在職教師
1.招聘范圍及對象:
(1)嘉興市戶籍(包括縣<市、區>,以2016年3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學校在職教師。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2.資格條件: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從事相關學科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
(2)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及以上(須于2016年3月2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具有縣級及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和縣級教學能手應聘小學教師的,學歷可放寬到大學專科。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縣級及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和縣級教學能手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5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縣級及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和縣級教學能手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辦法,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與地點:2016年3月20日(周日)—3月21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興市洪興實驗學校一樓演播室(常秀街398號)。
2.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①《2016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校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一份;②兩張近期一寸證件照;③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生源地證明;④畢業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持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⑤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師范生證明材料,見附件四);⑥各類獲獎證書;⑦在校學習和實習成績材料證明;⑧普通話證書。(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復印件)
(2)在職教師:①《2016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校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三)一份;②兩張近期一寸證件照;③有效身份證、戶口本;④畢業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教師資格證書;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⑦所在單位聘任材料、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⑧各類獲獎證書、普通話證書。(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復印件)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特別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