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學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2016學年中小學、幼兒園師資需求,現將2016學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擬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50名,其中平湖市公辦中小學教師 117名(普通高中1名,職業類學校 29名、初中31名、小學56名),幼兒園公辦教師 16名;教育人事代理民辦學校(新華愛心高中、稚川實驗中學、叔同實驗小學)教師8名;嘉興港區乍浦各校(園)教師9名(具體見附件1《2016學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招聘教師計劃與崗位報考要求》)。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技能要求;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報考的范圍和報考條件
1.應聘普通高中和職業類基礎課教師
嘉興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3屆、2014屆、2015屆平湖市戶籍且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平湖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已具備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也可報考相應的崗位。以上人員專業對口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2.應聘職業類學校專業課教師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專業對口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報考對象分社會生和2016年應屆畢業生。社會生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須具有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無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的除外),浙江省戶籍。2016年應屆畢業生為浙江省生源范圍或戶籍。
3.應聘職業類實習指導課教師
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報考對象分社會生和2016年應屆畢業生。社會生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須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無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的除外),浙江省戶籍。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無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的除外),浙江省生源范圍或戶籍。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5年 4月6日以后出生)。
4.應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
平湖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3屆、2014屆、2015屆平湖市戶籍且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平湖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已具備相應崗位教師資格條件的也可報考相應的崗位。以上人員專業對口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部分緊缺學科適當擴大報考范圍:特殊教育擴大到嘉興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3屆、2014屆、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嘉興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心理學、計算機信息技術、計算機網絡管理、音樂和美術學科擴大到嘉興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2013屆、2014屆、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嘉興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上人員專業對口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應聘幼兒園公辦教師
平湖市生源范圍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3屆、2014屆、2015屆平湖市戶籍且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6.其他事項
(1)戶籍均以2016年4月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專業對口,且本科為師范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師院校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也可報考相應的崗位,且不受戶籍及生源地限制。
(3)小學教育專業畢業的按側文、側理可以報考小學相應各崗位。
(4)報考中小學語文學科崗位的需通過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考試。
(5)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可按教師資格證書所列任教學科確定可應聘學科(崗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各學科(崗位)的專業具體要求詳見附表。
(6)本簡章所提出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為:取得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或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以及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四、招聘錄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應聘人員報名、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組織考試、體檢、考核、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辦理錄用手續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網、平湖人才信息網公布招聘信息。
2.報名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按照招聘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平湖市教育局報名,同時填寫招聘報名登記表,并提交相關材料。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查。
3.考試。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相應學科加試技能測試)。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有加試技能測試的按筆試成績40%、面試(上課)成績30%、面試(技能測試)成績30%計算。職業類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按筆試成績30%、面試(上課)成績30%、面試(技能測試)成績40%計算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或面試成績(含技能測試分)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核人選。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招聘中學教師為中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改革,學科專業知識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等;招聘小學教師為小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改革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等;招聘幼兒教師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及《幼兒教育指導綱要》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等;報考綜合學科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為本綜合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參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為學科教學綜合能力,參照教師資格認定中關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要求進行。報考職業類專業課及實習指導教師、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書法、計算機信息技術、計算機網絡管理學科教師和幼兒園學前教育崗位教師的需加試技能測試。
按各學段各學科崗位需求計算(平湖各校與乍浦各校分別計算),如相應報考人數超過一定比例的,筆試后以筆試成績根據各學段各學科崗位需求數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后按考試總成績,按各學段各學科類別總崗位數的1:1.2比例確定最低分數線(遇小數時按四舍五入法計算),入圍后再按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選。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分數高者排位靠前。如有空缺崗位的,再進行第二次填報。
面試時間初定2016年4月24日和4月30日兩天(分中小學和幼兒園),具體時間、地點及面試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