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2016年濟寧市人社局批復的增人計劃及《2016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247名工作人員,具體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應聘人員須知見附件2。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同時具備《招聘簡章》中事業單位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面試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縣招聘辦公室審核。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泗水縣生源或在泗水縣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以及泗水籍服役期滿退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相應的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報名網址:泗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ssxrsj.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實名簽署《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縣招聘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各崗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及時審核通過;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照片統一要求為白色背景免冠照片,上傳照片不符合規定的,退回應聘人員重新上傳照片。網上報名期間,所公布的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6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6年5月3日9:00-5月7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16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審核通過后,于4月15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泗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泗水縣青年路46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核成功后,考生確認完成。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崗位核減信息按規定程序向社會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