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教師招考省統一筆試崗位筆試成績及面試資格審核有關事項的預告
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教師招考省統一筆試崗位筆試成績、面試資格審核及面試等有關事項擬于5月17日左右通過福州教育網發布,擬定5月19~21日進行面試資格審核。請有關應聘人員留意并相互轉告。
為方便應聘人員,現將面試資格審核需提交的材料等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有關應聘人員早做準備。
一、參加面試資格審核所須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2016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在網絡報名系統中打印)各1份。
2. 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報到證。
① 就業協議書。要求份數完整,每張封面寫上本人姓名、畢業院校及專業。
② 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所提供的就業推薦表,要求是電子打印版(即內容也是打印的)而不能是手寫版(空表格,內容由學生自行手寫),須經畢業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并附上學習期間課程成績表。(◆ 如果應聘人員畢業高校所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是“手寫版”的,請抓緊與所在高校聯系提供電子打印版。畢業高校未提供就業推薦表電子文檔模版的,可套用就業推薦表格式自行設計并電腦錄入打印后交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校驗簽章。◆)
③ 報到證。要求是尚未有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章。非應屆畢業生須在面試資格審核時提供,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8月16日報到提供。
2.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
應屆畢業生現在學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允許正式報到時再提供;
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往屆師范畢業生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普通話證書
應聘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的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應屆畢業生允許正式報到時提供。
4. 多學歷層次的應聘人員按低學歷報考的,須提供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不同學歷層次尚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5. 省外高校師范專業畢業生須提供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的《師范專業畢業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 符合招考公告規定條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未滿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供派出單位同意報考函原件。
7.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8. 往屆畢業生按應聘崗位要求須提供的證件(書)、證明材料等要求在2016年3月24日(含)前取得。
二、視同面試資格審核通過的對象
面試資格審核對象若在網絡報名前已按公告要求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可視為面試資格審核已通過。此類應聘人員主要是:留學回國人員、港澳地區學習人員、應聘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非應屆畢業生、應聘市屬中學體育教師(羽毛球或足球)崗位的人員。
三、應聘人員屆時務必再認真閱讀《關于2016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教師省統一筆試崗位筆試成績及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預計5月17日左右通過福州教育網發布),進入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核。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