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區2016年招聘初中公辦教師啟事
根據南區初中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2016學年師資配備工作的通知》(中教體通〔2015〕426號)文件精神,我區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4名專任教師,受聘教師享受事業編制公辦教師待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招聘崗位及專業目錄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應屆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2015年研究生畢業生,下同)。必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二)招聘條件
根據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2016學年師資配備工作的通知》(中教體通〔2015〕426號)規定,招聘基本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專業相符。
6.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實施辦法》處理)。
7.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辦法
1.從2016年5月31日起至6月5日止,請有意應聘的應屆畢業生將個人簡歷、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學習成績單、未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及其他崗位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獎項的掃描件發至:1284844308@qq.com(2014年、2015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掃描件);也可將有關資料復印件郵寄到:中山市良都中學教導處,郵編528455;聯系人李老師;電話0760-23335087。
2.南區文體教育局組織資格審查人員將審核應聘人員資料,從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面試人員,并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要求者恕不約見。面試時應聘人員要提供各項材料的原件,如發現資料不實,招聘單位將取消該應聘人員面試資格。具體面試形式另行通知。
3.招聘單位將根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組織體檢與考核,并按照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有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
附件:1.中山市南區2016年招聘初中公辦教師崗位表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5年版)
中山市南區文體教育局
2016年5月31日